去法院起诉的话有借条就足够法院受理了,所以并不用为此担心,你需要担心的是这个案件能不能胜诉,我们去法院起诉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胜诉,胜诉后能拿到钱,这才实现了起诉的目的。
目前法院实行的是立案登记制,以前实行的是立案审查制;两者的区别呢,就是只要你起诉时提供的材料符合规定的立案条件就给予登记立案;如果是立案审查制的话,要对立案材料的法律关系,许多法律内容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或者不具备,都不会同意立案。
目前,立案已经不是技术活,而是体力活,并不需要动多少脑子就可把案件立了。当然最基本的起诉要件必须具备的,比如:属于该法院的管辖范围,有明确具体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等。
因为手上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原告就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是什么时候支付的钱,支付了多少钱,这些表述如果获得对方的认可,那么法院就会采纳。
如果对方否认,法院会根据表达的内容结合常理来判断,比如,你主张的是现金交付,那么得证明自己为什么有这么多现金,而且手边放这么大额的现金有没有合理性。
当然,如果能在借条上写明,借款以现金支付,那么根本不用去举证证明交付的情况,根据书面记录就可以确定案件事实。
随着民间借贷纠纷越来越多,借条的规范书写和支付的有力证明成为案件审判中的有力证据,所以如果发生纠纷后,一定要写一份内容全面完整,或者通过银行转账,或网络支付留下的记录,这样在纠纷发生后就会轻松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