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情当然是林老板管,作为回报,他每年要交12万的品牌管理使用费,央企不干涉经营,大家都知道,这就是最典型的挂靠。
到了2015年,不是金融挣钱吗?这家央企又搞了一个商业保理公司(简称城建保理),他们找了一个职业经理人贺经理来全职管理,为了刺激他搞业务,承诺说,5年要搞到1亿的利润,贺经理就能拿到20%股份,这个吸引力还是挺大的。
这时候,贺经理就给林老板出招了,说“央企”这个身份不用白不用,不行,你可以做票据融资啊,房地产企业都是这么干的,十亿百亿,都不在话下,你不会做我帮你,我完成KPI,你搞到钱,一举两得。
咱们举个例子说吧,比如公司A缺钱,于是给B公司开一张承兑汇票,算是一张“欠条”,票上说好,啥时候还钱。
1、这张票可以当“现金”转让,B转让给C,需要在票据后签字做“票据背书”,权利就转移到C了,A要是违约,C可以向背书的B追讨;
城建六局凭借“央企旗下公司”融资的名头,开出了商票来,可你想啊,他们没有任何实际兑付保障和真实交易,就是因为有内部人,才能这么操作,然后他们通过第三方公司的柯老板做了背书,找了一个地方农信社做贴现,然后农信社又向地方农商行再贴现。
绕了一大圈,最后,这张票由“承诺兑付”变成了“保证兑付”,这家河北的银行成了最后的贴现行和出资行。
前面说了,他们内部有人,系统不合规,就用系统Bug解决,甚至出现了“倒打款”的情况,没见票,就直接先给钱了,完全都是不合规的。
银行贴现,是可以收到利息的,保理公司可以收手续费,中间过手的第三方,可以有1-2个点的好处费,而银行的内鬼,还曾截留一部分索贿款,就连林老板自己,都要从中抠出一部分钱来。
最倒霉的是,就是这个银行,他们不光被这家骗,另一家“央企”背景的公司,也套用了这个模式,在他们这搞出了几十亿,前前后后,他们被骗了120多亿。
这家所谓的“央企”,也不是中央直属的,而是挂靠在某部委下的社团性质的研究院,2016年4月,股权转到一家惠农基金里面,“央企”就变成民企了。
于是,他趁着内部还有人,又从银行搞出来50亿,可以说是顶风作案了,然后他又找了一个新的“中字头股东”挂靠,从“城建六局”成了“城投六局”。
他们的算盘打得很好,这些窟窿大不了成为坏账,最后计提一下就完事儿了,钱变成数字,追责也追不到自己头上。
天眼查显示,城建六局的终本案件涉110多亿,被执行了1527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153次,限制消费令94条,股权冻结记录107条……
城建六局和城建保理,这俩主角,也撕起来了,因为城建六局有一张1亿的承兑汇票,城建保理是最后的持票人。
最大苦主是河北的银行,只能把这些不良资产打包卖给了AMC,4.96亿的本金,都滚出4亿的利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