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1月12日出生,住河南省正阳县乡政府供销社家属院0号,公民身份号码412,手机号13.
000元,原告张三于合同签订时支付佣金及定金等共计30000元,原告应在立契当日一次性向被告李四付清全部房款,而双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合同另特别约定:如原、被告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
10%作为违约金。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交付定金、佣金等合同义务,而被告李四却在合同签订后明确拒绝履行合同等义务。原告认为房屋签订后,被告李四未按照合同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故应当退还原告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那个买家呀,请给他说一说,让他告我们吧,如果不告我们的话,那钱就要不到了。她一张嘴就是要我给其准备几万块钱还钱,这几年呐,我拖的就快拖死了,我上哪去弄几万块钱还她呀
:她上哪弄两万呢,我以前给她弄过两万,问她怎么不还给人家,她说人家不来了,买主不来了。我说:买主不来了,有中介呢,咱把钱给中介也行啊,当时她不管事只管给我,假证明就是假房本呀,一直办证,不是真的,我被气的太狠了,她只是一个女的,她还没怎么上过学,她一直给我瞎胡闹,蛮不讲理,你知道吧,每一次都卖房子,这问题那问题今天卖明天卖。我上班我就没有时间,我来回倒腾的,你卖房的我去个三趟四趟行,现在一会这、一会那哩,我根本顾不过来。
30、40万,卖了以后,有钱没钱我能付两天能还些钱知道吧,要不然我就付不成了,现在她就成了泼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