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想在百年之后将房产留给子女是人之常情。有些老人怕自己百年之后,子女为房产发生争执,就采取赠与方式将自己名下房产转移到自己指定的子女名下。但是,你也许想不到,这种赠与行为如果没有及时办理登记过户,一旦老人不在了,会有后患。
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洪长华告诉记者,他代理过多起此类案例,有不少子女担心老人在世时进产过户,会伤老人的心,等拖到老人去世后才办理房产过户,但是老人去世后会发生房产法定继承的问题,继承房产涉及到其父母、配偶、子女等所有继承人,万一有人不配合就非常麻烦,说不定还要耗时劳神打官司。
民法典第659条规定: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赠与房产等财产时需要办理登记或其他手续的,应及时办理,一旦有变,无法取得赠与房产100%产权。房产登记须到房产所在地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因为民法典第210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
他建议,长辈在赠与后辈房产后,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与受赠人应及时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因为民法典第2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有了赠与合同,虽然有了名义上的房产权利,但是在法律层面上该房产的所有权还是登记在其父母名下。以后万一产权出现争议,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确认权利事实,然后凭借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去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