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州邹祺明律师,在没去法院前,当事人为解决纠纷做过很多努力,比如双方私下协商、去调解委员会调解、通过媒体、行政部门尝试了很多次,去法院实在是不得以。从当事人的角度打官司有没有用,这种顾虑是正常的。毕竟事情没办好,又付出了诉讼费和律师费,有可能雪上加霜。无论是经济纠纷还是其他纠纷,需要想清楚有无打官司的必要?能否达到自己的目的。
一个官司能否胜诉,由诸多因素所决定,既有事实方面的因素,法律适用方面的因素。你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证据是否充分。法官审理一个案件,要通过当事人的举证和质证、发问、辩论程序,尽可能地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在查明的基础上,结合证据作出判决。如果你无法判断官司能否胜诉,最好咨询专业人士。
法院大部分案件还是经济类的案件为主,这时要看对方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虽然可能没有足够的现金,但有可以变现的资产,对外没有多笔债务。这种情形下,你是可以拿到钱的,不必多虑。
对方经济实力不强,或者虽有资产,但是外债比较多。此时,确实有打赢官司后拿不到钱或者不能全部拿到钱的风险。但越是这样,越要尽早赶在债权人之前起诉,并及时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以防止其恶意转移资产或被别的债主清偿。
如果起诉了,也申请执行了,但最终还是未能拿到钱 ,许多当事人心态会不平衡,感觉付出的诉讼费和律师费都白花了。诉讼费一般是原告先行垫付,案件胜诉后法院会退回来。有这种担心也可以不请律师,也可以自己去法院。满足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如果案件败诉只需要承担诉讼费。在这里另外说一点,如果诉讼时效快到期,要考虑及时起诉。法律保护你的债权是有时间限制的。
作为律师我并不是说一定要打官司,主要还看纠纷能否解决,其他方式能解决,就不用去法院。起诉也要看证据和你的诉讼请求能否被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