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讯】近日,一对同在洛杉矶登记结婚后,起诉争夺子女抚养权一事引发关注。7日,有媒体记者从浙江舟山定海区法院获知,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定海法院已于4月1日受理。
北京《新京报》报道,原告迪迪于2016年与同在洛杉矶登记结婚。2017年,双方在美国接受胚胎移植,并分别分娩一子一女,其中,迪迪所孕胚胎的卵子,为其伴侣被告方提供。
美国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显示,2017年5月31日,迪迪的伴侣在美国生育一名男孩,该名男孩记载被告方为“母亲”。同年6月28日,迪迪本人在美国生育一女儿,女儿的出生证明记载她为“母亲”。2017年7月,她们与一对子女回到中国居住生活。
2019年11月,双方感情破裂。迪迪认为,对方逐离长期共同生活的伴侣,并将儿女从她的身边夺走,“不但严重损害了她的亲子权利,还给她和子女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遂以此为由,于2019年底将对方诉至法院,争取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据迪迪提供的一份诉讼状显示,迪迪向舟山定海区法院提出了以下诉讼:“申请为一对子女的监护人,并随原告(迪迪)一起生活”,此外,还请求“判令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万元,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