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02月25日讯 北京时间2月21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上海况盈体育发展中心、大连人职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申请人:上海况盈体育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1000号一层。法定代表人吴英飞,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大连人职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大连足球青训基地。法定代表人张家志,系该公司总经理。
上海况盈体育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诉大连人职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2年2月21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6458400元予以冻结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扣押。申请人已提供相应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连人职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64584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保全价值6458400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