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法庭”中山诉前民事调解化解一宗货款合同纠纷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树立“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现代纠纷解决理念,营造诚信友善、理性平和、文明和谐、创新发展的社会氛围,2020年3月30日,中山市古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古调委”)携手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古镇法庭召开诉前调解工作推进会。当日,古调委调解员成功注册为广东法院诉讼网调解员。

  经了解,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LED光源,而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申请人一直拖欠申请人的货款。在追索收款初期,双方当事人的摩擦不断升级,除了发生口角外,还有肢体冲突的苗头,在诉前调解的处理上,不免增加了难度。

  随后,古调委负责人召集了3名调解员进行调前分析,获悉了双方是长期合作伙伴,经常以“兄弟”相称,明确了调处本案的难点和重点后,制定了合适的调处方案并约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4月26日,双方当事人到古镇司法所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初期,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申请人提出的货款总额、产品质量均遭到被申请人的质疑,被申请人提出申请人多次对他进行人格侮辱,在微信朋友圈中散播谣言,致使调解现场一度陷入僵局。古调委调解员马上分开双方当事人,对被申请人解释拖欠货款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进行耐心的思想疏导。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在公平、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和撤诉申请,事情得到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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