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发帖投诉 青龙街道东风村棚户区改造评估公司弄虚作假 ,该网友投诉已得到官方回复。
网友你好,天宁区青龙街道东风章家村 1-7 号,房屋所有权人为杨陈新。关于被征收人提出的几点问题,青龙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已约评估、审计单位对该户拆迁时的资料、航拍图进行重新评审,并约被征收人做过多次解释协调工作。
合法建筑的认定是由天宁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市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你户权证面积 176m 及一体建造面积 3.2m ,认定为合法建筑,按照房屋评估价 100% 补偿,享受产权调换,享受各类补助补贴奖励。其余未经登记的建筑按照常建规【2013】4 号认定:2 号房 55.95m 在 1993 年至 2004 年间土地证范围内,该面积按照房屋评估价 95% 补偿,不享受产权调换,享受各类补助补贴奖励;外楼梯 2.86m 在 1993 年至 2004 年间土地证范围内,该面积按照房屋评估价 95% 补偿,不享受产权调换,享受各类补助补贴奖励;3 号房 61.53m 在 2004 年至 2008 年内,该面积不予补偿,按房屋重置成新价补贴;3-1 号房 32.34m 在 2004 年至 2008 年内,该面积不予补偿,按房屋重置成新价补贴;4 号房 6.63m 在 2004 年至 2008 年内,该面积不予补偿,按房屋重置成新价补贴;5 号房 8.17m 在 2008 年后,该面积不予补偿;6 号房 14.8m 在 2004 年至 2008 年内,该面积不予补偿,按房屋重置成新价补贴。
从调取的常州市测绘院航拍影像图来看,04 年航拍中 4 号房无建造房屋的影像,08 年的航拍图中建造房屋影像也比较模糊,经天宁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组认定,4 号房 6.63m 在 2004 年至 2008 年内,该面积不予补偿,按房屋重置成新价补贴。
该户原合法建筑面积为 179.2m ,按照《东风村补偿方案》中第六项、第 2 条东风片区定点新建楼盘优惠购房中第 3 点关于优惠购房的选择方式:依照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的先后顺序,按户型面积与原合法建筑面积最接近原则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经过与被征收人确认,最终确认的选房面积为 200m ,户型为 90m 和 110m 各一套,故该户不存在还有 130m 的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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