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金所:企业欠款纠纷法律风险

  【导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范围的扩大,有些企业未能对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给与足够的重视,导致欠款纠纷频频发生,导致企业经营业绩严重下滑,其共同特点之一是死帐、呆帐、“三角债”并存

  从实际情况看,由于一些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应收帐款的数额计提了坏帐准备金,若距发生应收帐款三年时间该款还未能收回,或因债务人破产、死亡,发生确实无法清偿的事由,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在财务处理上就作为坏帐处理,予以冲销,虽然作此帐务处理并不等于债权的消灭,但这往往淡化了企业的催债意识。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其结果不是很理想。究期原因,

  有交易就有风险,一个企业的对外交易行为主要是通过合同来进行的,企业经营中不可避免地要订立合履行的合同,而合同的订立、履行中存在着种种陷阱和风险。企业及相关人员若无风险意识将会给企业造力、物力、财力上的重大损失。

  根据欠款的来源,企业欠款纠纷处理实务中的欠款纠纷主要来自企业内部流程控制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企业在投标、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以及合同一方违约,等等。

  案例:甲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应付乙公司(某国营单位)货款200万元,乙公司久催不还。正值乙公司打算提起诉讼请甲公司还款时,甲公司却恶人先告状,抢先一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判决乙公司违约金400万元。

  分析:此案中甲公司并无明显违约;乙公司真正违约,不仅赖账不还,而且向甲公司索取高额违约金。主要原因:

  2.乙公司无真正违约,却被甲公司状告违约,说明双方合同内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不严谨,约定不明,属于合同签订漏洞。

  3.甲公司欠乙公司应付货款200万元,款项源自双方合作1年内依次签订的22份合同金额组成。乙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及时管控应收账款,没有及时采取欠款纠纷风险防范措施,导致应收账款越来越多。

  4.本案中,纠纷主要为销售定单纠纷,纠纷的核心是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对方的资信情况,选择的支付方式以及贸易保障机制的完善与否,均对欠款纠纷产生了重大影响。

  案例:甲公司提供某设备给乙公司试用,试用期结束后乙公司一直未还回试用设备,打算花钱购买此设备,遂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确定此设备的成交价格后,印刷功能方以为关系很熟,并未正式签订合同。甲公司开具后找乙公司收款,但乙公司二年内都没付款。甲公司无奈,只好找律师发律师函。说明乙公司应付的款项,找乙公司提出高额索赔罚金。

  分析:由于该项目在乙公司内部曾由此部门转到彼部门,接转时未明确交接,财务,在项目列支方面,二个部门之间的结算还有些不顺畅。

  企业的所有欠款纠纷,基本都是通过签订经济合同的形式来体现。合同是企业的名片,也是企业欠款的依据和凭证。《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所以,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合同更为适宜,但目前很多企业目前的合同管理存在一些隐患,具体表现如下:

  企业若对欠款纠纷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往往会带来相当严重的法律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的灾难。正如本文中第一个案例分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以下为防范企业欠款纠纷法律风险的具体方法:

  在签约之前,企业首先需要了解厂家的基本情况如签约目的、经营资格、资信及履约情况等。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要求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合同应由法律部或法律事务岗位统一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制度。(2)严格要求使用企业合同模版。优化合同管理业务流程。(3)加强重大合同审查管理(4)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建立交易对方档案库。(5)确定交易主体,确定签订主体,签章当事人尤其重要,才能确定义务的责任人。(6)理顺合同法律关系,规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7)重视保险工作,考虑对决策行为、交易活动及经营资产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给予保险。(8)履约监督和结算管理,违约诉讼的及时处理。

  事前防范投入成本大,事后救济投入的成本就小,事前防范投入成本小,事后救济投入的成本就大,并且,取得的效果还比较差。所以说,事前防范能够防微杜渐,化风险于无形。

  在国际贸易中,尽量选择信用证方式,应尽量避免采取延期付款方式,除非在对方提供充分担保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保留货物所有权,来控制对方不付款的风险。

  (1)应收帐款到期时未收到款项时,在应收帐款到期前,财务部门应通知责任部门和经办人进行催收);

  (2)应收帐款到期后逾期3个月及其以上的,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每季度)通知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

  (1)加强对债权债务的控制。实际上关系到企业与客户,供应商合作关系的维护与利益调整。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说:保证要做到:保证债权债务款项记录及时、认真、准确;建立债权债务清理责任制,实行债权债务清理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挂帐、谁清帐”原则,保证应收款项及时收回,尽可能缩短债权期限;合同确定债务规模,减轻债务负担,保证资金的正常周转。

  (2)控制措施。形成审核、确认、记录到清理。债权债务发生后,经办人必须及时主动地清理债权债务、财务部门负责债权债务审核、核算、清理、签认工作的人员督促、协助经办人清理债权债务,定期检查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

  应收帐款到期时未收到款项时,在应收帐款到期前,财务部门应通知责任部门和经办人进行催收);应收帐款到期后逾期3个月及其以上的,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每季度)对个人借支、预支等款项,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必须即使办理报销手续,同时将余款全部交清;企业必须根据自身偿债能力控制债务规模,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偿还债务,不应无故拖延。对跨年度的债权向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分别提出书面报告和催收通知单的系列控制流程,财务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开具对帐单或签认单交责任部门或经办人与对方核对有关数据,并取得对方的签认手续,发生差异时要及时查清原因。

  职责分工:1.财务部门必须设立专人负责债权债务审核、核算、清理、签认。2.物资采购部门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必须签汀采购合同;3.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对设计的有关工程、劳务项目要确保技术、质量符合要求,并确保工程、劳务项目按期完成;各个部门签订合同时会签;

  列帐:进行帐务处理;分析,每季度分析,半年以上务清理动态的债权债务。须每季度向批准人和主管财务的经理报告;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半年以上无清理动态的债权债务,超过三年无法收回而形成坏帐的其他债权,应区分债权性质和无法收回的具体情况,分别追究经办人、责任部门负责人和批准人的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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