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往往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且每个当事人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总的来说,还是有很多共性的问题是大家都可能存在的。今天
从很多倍拆迁户经历的征收中来看,这种情况比较非常典型。很多被征收人在没看到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情况下,就面临征收,而补偿标准也是以口头通知的形式告知大家。往往在后期很难兑现,或者在给补偿时打折扣。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由此可见,在房屋征收当中,征收方必须公开发布征收决定等文件。只有看到征收决定公告,被征收人才能够清晰的知道哪些地区要进行征收,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