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广州越秀小额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春禄金融借款合同管辖异议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辖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2民初10397号之一民事裁定;二、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理;三、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自接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移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91条指导意见(20254修订)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02、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