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公司将所欠工资转化为借款如何防范风险和应对纠纷?

  为给广大企业提供更贴近现实运营的法律服务,南京市企业服务中心现推出线上法律服务栏目“以案说法”,本栏目呈现方式为“真实案例+律师解读+风险提示”,由联盟优秀法律服务机构供稿,我们希望通过对这些具备真实性、典型性和实用性的案例进行解读,对企业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起到示范引领和学习借鉴的作用。

  余某系某科技公司职员,于2016年3月离职。在任职期间,因某科技公司欠余某工资14000元,科技公司和洪某于2015年8月25日共同向余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条写明科技公司向余某借款14000元,并由洪某作担保人,约定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余某以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要求科技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并要求洪某承担连带责任。科技公司抗辩,洪某事后通过个人银行账户于分别支付给余某10000元和7000元,欠款已经还清。

  首先,科技公司和余某将所欠工资转化为借款,并出具借条,由洪某承担担保责任,各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并无不妥。

  一方面,虽然科技公司、洪某提供了借款后向余江根付款的银行凭证,但银行凭证并无注明付款用途,不能直接证明与案涉借款相关联,且也不能排除其与余某间存在其他经济往来的可能;

  另一方面,通常情况下,若借款已还清,借款人有责任收回借条或要求出借人出具结清证明,但现余某仍持有借条,且科技公司、洪某也不能提供其他证据相印证。

  科技公司和洪某抗辩该笔款项系支付借款难以采信。余某要求科技公司、洪某还本付息,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欠付员工工资时通过打欠条或借条的方式暂缓支付报酬的方式在现代企业经营中并不少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以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案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转化为借款的,也可以以民间借贷纠纷的案由起诉。

  作为企业,我们在遇到上述情况下,要注意的是在支付时及还清后做好扫尾工作,在支付时通过有据可查的方式支付,备注清楚款项性质是第一要点,在支付给还清后,更要注意要求收回欠条或借条,或者让对方出具收条或结清证明,最后,企业也要注重对事件处理过程形成文书的记载及保存工作,建立专门的文件档案管理部门,做到有据可查,防止出现纠纷时陷入被动。

  江苏海浪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2000 年,由高、中级律师为主组成,以中青年优秀律师为骨干,有南京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一名,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三名,高校教授和党校教授两名,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一名,先后有两名律师荣获江苏省十佳律师。

  该所法律服务领域涵盖金融、知识产权、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信息产业、国际贸易、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政府法律顾问与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刑事辩护等。秉承“诚信、勤奋、专业、责任”的服务理念,坚持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方向,其发展得到了江苏省司法厅、南京市司法局等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数次被主管司法机关表彰为“文明律师事务所”。

  该所积极参加南京市企业服务中心和企业服务联盟组织的公益活动,2017、2018连续两年参加百企服务活动,入围“2018 年度南京市优秀服务机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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