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法官被举报侵吞百万执行款曾向原告打欠条

  中国江苏网7月21日讯 受高额回报的,盐城市民郭乃兵为了筹款给两位朋友做工程,不但向亲戚、同事借了款,还借了“高利贷”,共180万,指望通过工程能“一夜暴富”。一年后,郭乃兵不仅未见到朋友承诺的“回报”,就连本金也已无影无踪。万般无奈之下,他走上法庭,结果由盐城亭湖区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调解,要求其朋友支付欠款,否则可申请强制执行。

  让郭乃兵意想不到的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借他钱的两个朋友,一个因其他案件被判入狱,另一个直接“失踪”。“我也记不起跑过多少趟法院了,反正每天都来。”5年来,郭乃兵一直被执行问题困扰着。

  “我听说欠钱的人把执行款中的大部分交给了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孙永祥,可是孙永祥没全部给我。”于是,郭乃兵便数次找经办人孙永祥讨要执行款,期间,孙永祥断断续续地还了一部分,孙永祥还给他打了一张金额135万元的借条,并写了详尽的还款计划。“可是他根本不履行。”无奈之余,郭乃兵向各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反映,并在网络上实名举报孙永祥涉嫌侵吞执行款一事。

  7月19日,记者从盐城亭湖区人民法院获悉,孙永祥在7月17日已经被该区检察机关带走,亭湖区检察院有关人员表示,目前此案正在立案侦查。郭乃兵说,他的案子是交给亭湖区法院办理的,执行也是亭湖法院执行的,孙永祥还不了,就应该是亭湖法院还钱。

  日前,在人民网江苏视窗的百姓呼声栏目里,一则《投诉盐城亭湖法院执行局领导涉嫌侵吞执行款》的帖子受到网友的关注。举报人郭乃兵实名举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孙永祥。举报事项和理由是: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孙永祥涉嫌侵吞举报人135万元执行款。帖子中说,我与被执行人张新东、胡经经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于2008年向亭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该案由被执行局副局长孙永祥负责执行,执行过程中,孙永祥与被执行人张新东和胡经经以及担保人宇周伟涉嫌私下勾结,通风报信,让被执行人暂时躲避执行(有我与担保人宇周伟录音为证)。

  “2012年初我得知孙永祥几年来,一直未对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执行措施,孙永祥执行卷宗中也未有任何查封、保全的痕迹。”帖子里称,之前孙永祥曾多次告知自己已经对被执行人多处工程款查封(以上有通话录音为证),原来得知一切都是谎言,在搪塞举报人。

  帖子还说,“我经过多处打听,被执行人早已将执行款支付给孙永祥,孙永祥竟侵吞举报人执行款,经我多次追讨及信访情况下,孙永祥不得已才付给我执行款85万元(部分本金及迟延履行金),2012年8月12日(他)又向我出具135万元借条一份,并立下还款计划,可到期分文未给。”

  “现得知,孙永祥向我支付执行款及出具借条行为是因其唯恐侵吞执行款事情败露,才不得不向我说明实情,避重就轻。”

  郭乃兵是盐城市水利局下属单位的一名驾驶员,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张新东。2006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受张新东之托,郭乃兵送他的一个朋友、亭湖区发改委工作人员胡经经去南京。在车上,胡经经说她家有个亲戚唐某是淮阴卷烟厂厂长,接了一个空调安装的项目工程,但资金有些紧张。

  “她说如果赚到800万,就可以给我分红200万。”听胡经经说这是一个赚钱的项目,张新东也将参与其中,加上胡经经承诺将给他高回报,在利益的下,郭乃兵答应借钱给胡经经。可是如何筹到钱呢?郭乃兵开始向亲戚朋友和同事借钱,甚至借了高利贷再借钱给胡经经和张新东。在这之后的2年内,张新东和胡经经多次向郭乃兵借钱,但他们很少归还。

  截至2008年1月份,张新东和胡经经欠郭乃兵的总额已达到180万,他们答应郭乃兵于2008年4月之前肯定还钱,但直到2008年7月,钱仍然没有还。“我慢慢发现他们在套我的钱,可是前面已经借出去那么多了,我又没有办法让他们立即把钱还给我,所以还得借,而且我还要还高利贷的利息。”郭乃兵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每月的工资只有两三千块钱,连还高利贷的利息都不够,只能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来还债。

  最让郭乃兵伤心的是,在向同事借钱之前,大家的关系还是很融洽的,但是借的钱又还不上,大家明显都有了意见,有次凌晨4点多,单位的一个同事就上门来要债了。“以前我在单位的信誉一直很好,但事情发生以后,没人再敢跟我走得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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