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拖欠货款引纠纷 耐心释法促履行

  东南网三明11月10日讯(通讯员 蔡若琪)“谢谢你们帮我要回了货款!”11月9日,申请执行人徐某在收到8750元执行款后,向将乐法院执行干警连声道谢。

  据悉,2019年,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徐某达成协议,约定徐某通过李某的快递驿站投寄货物,李某为其发货并代收货款。然而在陆续投寄了一部分货物后,徐某却未收到李某代收的货款。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徐某将李某诉至将乐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徐某货款875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返还义务,徐某向将乐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督促李某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起初,李某以其经营快递驿站资金紧张为由逃避履行,但经过执行干警反复登门释法明理,并详细告知继续不履行的不利影响后,李某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将8750元转入徐某账户。至此,该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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