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建设工程欠款)

  1.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共计 680 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计算,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016 年 10 月 1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XX 小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 XX 小学的建设工程,合同总价为 1200 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施工,并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完成了工程竣工验收。然而,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工程款 520 万元,剩余 680 万元至今未付。

  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工程款,但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已经拖欠工程款长达 6 年之久,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