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我们您放“薪”

  2023年3月,相山区法院渠沟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围满了人。“我们要起诉王某,拿回自己干活的钱!”,任某等12人对着大厅接待人员着急地说。

  据悉,2022年6月,任某等12名农民工在王某承建的濉溪县开发区国槐路南段濉溪县中医院西面的某工程从事木工等工作,工期大约5个月。工期结束后,王某仅支付部分工人工资,尚欠17余万元未予支付,并以工程款未结为由拒绝支付上述款项。任某等人多次找王某协商,均未果,后又找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直至2023年2月,经多方沟通协调,王某同意出具欠条,欠条载明了欠款金额、工种、工地等信息,王某签字按印。拿到欠条后,任某等人多次找王某催要,王某均拒绝支付,任某等人诉至法院。

  “劳务报酬是农民工的生存保障和核心权益,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事关农民工群体的切身利益,也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渠沟法庭庭长立即安排人员登记立案,启动涉三农案件绿色通道,迅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同时,由于任某等人法律意识淡薄,渠沟法庭法官积极引导其向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协力对案件进行调处。

  调解当天,承办法官向当事人讲解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王某说明拖欠农民工工资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王某对欠付工资予以认可,表示因为发包人未将工程款结清,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但一定会想法解决,希望宽限时日分期付清。任某等人却坚持要求尽快一次性付清,调解因此陷入僵局。

  考虑到包工头王某一时间拿出来17万余元的工资也确有困难,并且王某向其发包人催要工程款也需要时间,承办法官遂引导任某等人对王某予以谅解,适当延长还款期限。调解工作一直持续临近下午1点,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王某对任某等人的工资于半年内付清,并申请法院出具诉前调解书。任某等人看着手中的调解书纷纷表示,“这份调解书就是我们的定心丸,不用再追着包工头要工钱,也不怕他不给工钱了!”。至此,涉案金额17万余元的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我的劳务款收到了,感谢感谢......”近日,裕安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接到一通电话,案件当事人向特邀调解员表达了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对诉前调解工作的认可!

  2021年8月,原告柴某某经人介绍在被告程某某承包某工程处从事木工工作。工程结束时,经双方对账结算,共计16110元劳务款。原告多次催要,被告陆续支付11700元后,再未支付,原告无奈诉至裕安区法院。

  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高效化解双方纠纷,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裕安区法院将该案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由特邀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我也不想起诉、虽然就几千块钱的事情,但也是我花大力气赚来的,太气人了。”“最近工程款没下来,确实没钱还,有钱能不还你?”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充斥着怒火。特邀人民调解员结合实际情况,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入手,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时隔不到一周,原告就收到了劳务款项并打来感谢电话。至此,该起劳务纠纷在得到了解决。

  日前,天长市人民法院铜城法庭受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该庭第一时间送达、召开庭前会议、开庭,并通过反复沟通、调解,成功让54名农民工的“薪”事有了着落,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0年,朱某出资对该市某镇地块进行投资改建,由赵某和许某两人共同承包建设。同年12月,吴某等54名工人进场施工,该改建项目原申报为建设标准化厂房供生产口罩使用,后在建设过程中,发现出资人违法改变了规划用途,被当地政府约谈并勒令停工整改建设。后朱某以其事务较多长期在外没有时间负责该工程为由,于2021年4月委托其表弟曾某全权负责改建工程的所有事务(同时撤回与赵某、许某的承包合同)。当月,曾某又与赵某、许某重新签订了相关施工承包合同。期间,当地政府多次下发停工处罚决定书,但直至2021年5月才完全停止施工,此时已造成拖欠工人工资547366元,在给付部分工资后,尚拖欠工人工资360366元。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54名工人将在工资花名册上签字确认的曾某、赵某及地块登记所有人施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拿到卷宗后,立即安排送达事宜,并电话联系几被告,其中施某提出要追加朱某及许某为被告。为尽快解决农民工的烦“薪”事,法官以最快速度完成送达,并组织召开庭前会议进行证据交换、举证质证、释法明理。开庭后,法官多次协调时间,耐心向曾某等被告进行释法教育,分析诉讼利弊,释明欠薪不付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从情理角度引导曾某等被告换位思考。最终,曾某等人均认识到欠薪不付的严重性,与54名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并保证一定会按期给付拖欠的劳务工资,该案得以顺利化解。

  “这笔钱我们要了很久,始终没有回应,现在的讨薪路终于在法院有了结果,我们心里的大石头放下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拿着调解书的杨某某向法官表示。近日,徽州区法院速裁团队在10日内成功调解原告杨某某等人与黄山某服饰公司41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涉案金额共计30余万元,快速高效为工人解决他们的忧“酬”烦“薪”事。

  原告杨某某等41名工人原在黄山某服饰公司从事服装加工等工作。2022年8月起,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正常支付工人工资,工人们多次讨薪未果。2023年3月,杨某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该服饰公司结清拖欠41名工人全部工资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该系列案件关系到工人的切实利益,且人数较多、法律关系明确,于是依法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向被告公司法人及实际经营人阐明拖欠农民劳务工资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在充分理解工人的基础上,安抚讨薪工人情绪,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问题。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法官现场就每名工人被拖欠的具体款项与双方再次核实确认,被告公司也承诺尽可能提前履行全部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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