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的孙家姐弟说这些年跟继母相处的一直都还不错,所以在父亲去世后针对父母留下的遗产,他们主动找继母商量房子的分割问题。他们想继承母亲留下的一部分遗产,每人继承10个平方,但是继母坚决不同意,她说房子都是她的。可就在在双方针对补偿款数额谈不拢时,继母突然拿出一份遗嘱,这份让姐弟俩质疑其真实性。遗嘱究竟写了什么内容呢?如果这份遗嘱的内容有法律效力,那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孙大姐说继母在父亲去世后拿出的遗嘱是假的,父亲的笔迹她是认识的,上面的字迹跟父亲的就不一样。现在要分安置房我们希望继母能拿点钱出来,我们一起去分安置房的平方,可继母却拿遗嘱说事,还说安置房的平方都是她的,这让孙家姐弟就很是生气。
如今,遗嘱的真伪成了孙家姐弟俩最为关心的问题,他们迫切地希望揭开遗嘱背后的,解决与继母之间的遗产纠纷,那么究竟是什么呢?
随后我们找到了遗嘱上的见证人孙大爷,他表示自己年事已高,加之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所以遗嘱上的这个签名到底是不是自己签的他也不能确定。不过孙大爷能确定的是孙大姐的父亲十几年前确实跟他表露过类似遗嘱里的想法。由于没有从孙大爷那里得到确切的答案,于是我们来到了当地村委会询问情况。
村委会得说遗嘱上的公章确定是村委会盖的,至于当年盖章的具体情况他为我们叫来了当时的经办人徐大爷。徐大爷说那是个下午,只有他们夫妻俩来,东西他都写好的,我只是盖了个章,尊重他们当事人自己的意愿,相当于是个见证人而已。或许是多年的工作经验使然,和徐大爷都认为遗嘱上孙大姐和见证人的签字都是他们本人所签。
为了证明遗嘱的真伪,我们还比对了他们的签名,从肉眼上判断签字的相似度很高,可以判断的是这份十几年前的遗嘱确实是真实存在的。继母王阿姨说当年老伴立遗嘱自己一开始并不知情,得知以后也并没有当一回事,只是半个月前,继子女们提到老伴的遗产分割时她才把遗嘱拿了出来。
王阿姨说与老伴结婚的18年里,家里的生活开支全是靠她打工维持,老伴生病住院她不仅从村委会预支了12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自己还贴了近12万元,继子女们没有拿过钱,包括老伴生前在世时他们也没有怎么给过生活费。
王阿姨的这份遗嘱如果是在孙家父亲亲自签字的情况下,见证人孙大爷签字是在2007年9月20日,而村委会盖章的时间是10月份,这中间过了大概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当时孙家父亲签字的时候村委会是没有在现场的,只是事后盖了个章,但是村委会盖章的时候是孙家父亲亲自去的,村里的会计也看了遗嘱的内容。对于这份遗嘱的效力问题就需要看法院的综合认定了,目前我们能确认的是这份遗嘱在程序上确实还存在着一些瑕疵。
经过我们的一番劝说后王阿姨同意了继女此前21万元的补偿要求,得知王阿姨的态度后,孙家姐弟俩也表示不再继续纠结遗嘱的真假问题了,并希望继母能在近期支付这笔款项,让人高兴的是王阿姨也同意了这一要求,她表示自己现在一下子拿不出来那么多钱,等房子下来了,会第一时间把钱给他们。
通过这次遗嘱纠纷缠绕在王阿姨与继子女之间的隔阂终算得以化解,可以看出来的是孙家姐弟跟继母的关系其实是很好的,他们放下矛盾达成和解是我们早就可以想到的。
孙家父亲在世时没有得到子女们的关心呵护,这么多年来也一直都是继母在尽心尽力地照顾,如今父亲不在了,我们希望孙家姐弟可以给继母多一些的关心呵护,有什么事情互相帮助一下,虽说父亲不在了,但你们之间这份不一样的亲情还是在的。凡事想着孝顺父母的人运气是不会差的,尤其是对继母好的人,我们相信你们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