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谷谷商贸有限公司、黄成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胡立和:本院受理原告李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20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崔卫东、常州金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玉忠、吴丽强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18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金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崔卫东:本院受理原告徐锁海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韦晓民: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智秀诉被告韦晓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9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叶久红、袁德放:本院受理原告孔繁华诉被告叶久红、袁德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湘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房产经营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湘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叶云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胡兰、南京永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启妹与胡兰、南京永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吴启妹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胡兰、南京永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启妹与胡兰、南京永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毕小龙、张雪莹:原告孔凡臣与被告毕小龙、张雪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庭审直播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南京市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李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被告李涛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须知、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陆盘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被告陆盘东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须知、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丁惠明:本院受理杨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运源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中海华邦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无锡金之铭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中海华邦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天熠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中海华邦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云云:本院受理原告李海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转普裁定书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赵锋:本院受理原告于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转普裁定书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明振: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加玲:本院受理的原告武加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吴仁龙:本院受理原告樊继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10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万臣:本院受理原告牟玉辉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75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济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羽珊:本院受理李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明润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孟宪丽:本院受理原告李豆豆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张红色、张海明:本院受理原告朱建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审判信息查询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颠峰软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江苏氿渡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颠峰软件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4997号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爱德旺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江苏氿渡投资有限公司与宜兴爱德旺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5005号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李路:本院受理原告孙楠诉被告李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91民初756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明钒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本局受理李志新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多次联系你单位现场送达未果,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华明邮寄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被退回,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栖霞区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不计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待公告期满后,本案即自行恢复工伤认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