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黄自奇)7月2日上午,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来到卫东区申楼街道赵庄村,在党群服务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李某诉称:2010年1月,李某在母亲和大哥、二哥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母亲名下的宅基地卖给了同村村民芦某。后李某的大哥和二哥找到芦某想要回此宅基地。经协商,李某向芦某退还购地款,芦某将宅基地退还给李某,李某先返还了5000元。可李某在翻新旧房时被芦某阻拦。双方形成纠纷。
庭审中,审判员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陈述,并对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等进行了详细询问,双方当事人均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两名法警维持庭审秩序,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