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制网讯(□杨海卿 赵鹏辉)近日,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人民法院嵯峨法庭法官张猛通过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财产保全,成功调解了一起维修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轮胎销售店是一家销售轮胎及维修的店铺,被告陈某经常到原告处给车更换轮胎,但一直未支付费用。2020年7月28日,原、被告双方就欠款进行了结算,被告给原告书写欠条一张,约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到期后,被告却一再推诿拖欠,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在了解案情后,张猛法官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传票,并与员前往被告家中对其与原告间的纠纷进行调解,但被告态度强硬,并无调解之意。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为防止被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转移财产,致使案件审结后难以执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实现,遂建议原告对被告进行诉讼财产保全,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在该院执行局的配合下,被告陈某名下银行账户被依法予以冻结。随之,陈某态度也由最开始的强硬转为愿意协商解决纠纷,张猛法官随即释法明理、居中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协议:被告愿意支付原告修理费17300元,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收到欠款后,原告至嵯峨法庭申请解除对被告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此案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