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智亮律师在处理社会纠纷中,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已任,尽心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诚信、高效的法律服务,关注弱势群体,着眼于纠纷解决,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吴智亮,男,1950年10月15日生,汉族,籍贯广东省海丰县,中员,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毕业,高级律师资格职称。1984年投入执业律师工作至今,曾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汕尾市律师协会会长,现为广东海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吴智亮律师曾担任汕尾市人民政府、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汕尾市多家市直机关、深圳进出口商会、汕尾市多家民营企业等常年法律顾问,对汕尾市区政府重大涉法事务、规范性文件等事项进行审查、研究,为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为政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认真担任汕尾市政府的各项法律事务,得到汕尾市领导的好评。
在2007年的汕尾“12·6”事件中,吴智亮律师带领汕尾市律师以高度责任感,进行深入研究,对涉案人员依法辩护,同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维稳特别贡献奖”。
2008年,我国南方地区遭受50年一遇的冰雪灾害、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吴智亮律师慷慨解囊,多次为灾区捐款,并极力组织律师向灾区伸出援救之手。
2009年7月,组织带领汕尾市律师到陆丰市甲子镇,以汕尾市律师协会和党支部的名义,慰问抗美援朝老兵李国民,详细的询问和了解其生活和家庭经济状况,并送上爱心捐款。
从事律师职业36年来,吴智亮律师始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信执业,不论案件大小难易,对每一件案子都认真负责,为当事人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所办案件均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执业36年来从未有当事人投诉。办理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的法律业务。
在执业过程中,以坚定信念为先导,拓宽视野增强素质,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推进律所全体律师的思想及执业素质教育。坚持业务学习制度、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制度,通过不断地学习,律所全体律师的素养和执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吴智亮律师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业清廉、公正、服务认真、作风严谨、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在处理社会纠纷中,吴智亮律师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已任,尽心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诚信、高效的法律服务,关注弱势群体,着眼于纠纷解决,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吴智亮律师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担任律所支部以来,积极履行支部的职责,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组织支部党员深入学习,重新定位党建工作在律所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加强律师思想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每周组织党员律师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建设等开展交流活动,使党员律师理论素质不断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