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案说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起条件

  法院认为,案涉股东,已连续一百八十天以上持有公司67%的股份,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向

  上诉人陈建滨因与被上诉人陈长源、原审第三人厦门百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安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8)闽0203民初78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事实与理由:一、陈长源不具备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本案的案由是公司证照返还纠纷,而非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公司证照的所有权人应当是公司并非陈长源,即使股东会决议有效也应当由公司来主张权利,公司的股东无权越过公司直接向他人主张属于公司的财产。

  二、一审法院对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认定错误。陈长源通过公证形式向陈建滨送达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陈长源向监事林满荣送达过该通知,因此无法说明存在监事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情况。陈长源作为公司大股东,滥用大股东的优势地位,超过监事召开只有其一人参加的股东会,擅自作出罢免陈建滨的执行董事职务,变更法定代表人为车桂琴的决议,损害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监事的知情权。一审法院将召集程序明显违法、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决议直接认定为合法有效,存在明显的事实认定错误。一审法院认为陈建滨并未另案提起撤销之诉,推定该决议合法有效,也属于法律适用错误。股东会决议效力的认定并非只能在确认和撤销之诉中作出,一审法院在本案中应当将其作为前置问题审理并作出正确的认定。

  陈长源、百安公司辩称:一、陈长源具备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陈长源是百安公司的股东,持有67%的股权,在陈建滨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时,经公司和监事确认不提起诉讼的前提下,其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二、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百安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程序合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长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1、陈建滨向百安公司归还公司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银行U盾;2、陈建滨向百安公司赔偿因擅自将公章带离公司而造成的损失10000元;3、陈建滨配合百安公司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为车桂琴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本案系公司证照返还纠纷,陈长源作为百安公司的股东,已连续一百八十天以上持有百安公司67%的股份,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向侵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他人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陈长源已书面向百安公司监事陈满荣提出提起诉讼的请求,陈满荣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故陈长源作为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依法追加百安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有关百安公司由谁代表诉讼的问题,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百安公司已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免去陈建滨执行董事职务,任命车桂琴为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故陈建滨已丧失代表百安公司对外行使职权、履行职务的资格,车桂琴有权作为百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案诉讼。陈建滨认为股东会决议属于可撤销决议其仍有权保管公章等资料,但其并未另案提起撤销之诉,该决议应认定合法有效,故陈建滨该抗辩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纳。

  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证照系企业法人专有物,应依据法人授权依法使用。现百安公司已于2018年2月28日作出决议免除陈建滨执行董事职务,任命车桂琴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滨继续持有百安公司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银行U盾于法无据,陈长源诉请陈建滨返还百安公司上述证照,并办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

  对于陈长源主张因陈建滨占有公司证照应赔偿百安公司损失10000元的诉讼请求,因其提交的有关税收证明、申报清单、报告书等证据,均无法证明陈建滨未交出上述证照给公司造成损失及损失的具体金额,故对陈长源该项诉求,不予支持。

  综上,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判决:一、陈建滨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持有的百安公司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银行U盾返还给百安公司;二、陈建滨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百安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为车桂琴的变更登记手续;三、驳回陈长源其他诉讼请求。

  百安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免除陈建滨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职务,陈建滨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诉讼撤销该决议,该决议至今未被撤销或认定无效。陈建滨在不再担任百安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继续持有百安公司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银行U盾于法无据,一审法院对此认定并无不当。陈长源作为百安公司的股东,在陈建滨上述行为损害百安公司利益时,经向百安公司监事请求提起诉讼未果后,以其个人名义提起本案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对其诉求予以支持,并无不当。

  综上,陈建滨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相关阅读

  • 创业分配股权别再犯这些错误: 一文讲透股权设计的3大逻辑

    创业分配股权别再犯这些错误: 一文讲透股权设计的3大逻辑

      因为股权纠纷而导致的兄弟反目,夫妻成仇,甚至不惜对簿公堂,把对方送进监狱的事情,我们见了太多,太多。   很多人刚开始创业,吞吞吐吐,支支吾吾,不好意思摊到桌面上说股份谁多谁少,最后干脆股份均分,你好我好吧...

    2024.05.15 07:52:48作者:adminTags:股权分配和认股计划
  • 股权分配最佳方案

    股权分配最佳方案

      曾风光无限的“千夜”旅游曾于获得中关村兴业的1000万投资,市场估值达到5000万。创始人冯钰反思千夜倒闭的原因时认为,“其实问题核心还是股份结构不合理”。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创业企业是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而且,在最开始如果没有处...

    2024.05.15 07:52:36作者:adminTags:股权分配方案范本
  • 合伙人制度设计丨东掌咨询:控制权一股独大收益权天女散花

    合伙人制度设计丨东掌咨询:控制权一股独大收益权天女散花

      成就大业需要完美的团队。尺有所长、寸有所短,个人单项能力再强,也需要与人合伙才能干成一番事业。谈到合伙,就必然会涉及到股权分配问题。该给合伙人分多少比例的股权呢?这是个很令人头疼的专业问题。东掌咨询认为,关于合伙人股权分配,...

    2024.05.14 03:09:55作者:adminTags:合伙人股权设计方案
  • 合伙人制度股权架构的设计思路

    合伙人制度股权架构的设计思路

      所谓的“合伙人制度股权架构的设计”指的是合伙制度的公司内部股权分配的设计方案。从股权设计的角度来看,在进行设计的时候,要考虑到公平,贡献和股比要有正向相关。可以根据岗位职责重要性去区分。效率,根据个人的资源、做事效率去合理分...

    2024.05.14 03:09:42作者:adminTags:合伙人股权设计方案
  • 如何解决股权纠纷

    如何解决股权纠纷

      股权纠纷是指股东之间因股份转让、利润分配、公司治理等问题产生的争议。股权纠纷一旦解决不好,会对企业的运营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引起公司的破产。因此,解决股权纠纷至关重要。   股东可以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2024.05.12 03:39:19作者:adminTags:股权纠纷对公司影响
  • 股东转让股权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四)

    股东转让股权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四)

      所谓股东转让股权,实际上就是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其他股东之外的第三人之间进行股权买卖的行为。从法律上讲就叫股权转让,也就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那么...

    2024.05.12 03:39:07作者:adminTags: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 股东争夺控公司制权对企业的危害看完案例无数老板背后发凉!

    股东争夺控公司制权对企业的危害看完案例无数老板背后发凉!

      公司控股权之争,可以说是公司经营最忌讳的事情,为什么呢?股东之间为了股权闹矛盾,跟一个家庭夫妻感情不好是一样的道理,如果走到对簿公堂,对于小家庭来说,基本上要离婚收尾,日子过不下去了,公司呢,往往也要拆伙。如何通过股权设计,...

    2024.05.09 23:34:57作者:adminTags:股权纠纷对公司影响
  • 股权纠纷怎么申请仲裁

    股权纠纷怎么申请仲裁

      股权纠纷是指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在股权归属、公司治理、股份转让等方面出现的争议或纠纷。当股东之间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时,可以通过仲裁途径来解决。   选择一家有资格的仲裁机构。一般而言,国内比较知名的仲...

    2024.05.08 21:51:04作者:adminTags:股权仲裁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