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法治化,在全社会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实现诚信信息共享,承诺共同制裁失信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决定对未自动履行或逃避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涛等9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责令相关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本通告发布后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如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者相关线索,请向我院执行指挥中心举报。
1.涛,男,1972年3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芮岭村祁家洼队。身份证号419。
2.张小荣,女,1976年1月2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镇原县武沟乡牛塬行政村武沟自然村。身份证号727。
3.刘万鹏,男,1983年6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镇原县开边镇张庄行政村刘路自然村。身份证号51X。
4.被执行人:王博位,男,1988年8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镇原县平泉镇麻王行政村什字自然村。身份证号639。
5.被执行人:郑来虎,男,1976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镇原县城关镇原郑行政村付坪自然村,现住镇原县庙沟安置小区1单元202室。身份证号318。
6.被执行人:慕斌,男,1985年6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镇原县临泾乡十里墩行政村段新庄自然村。身份证号135。
7.被执行人:曹鑫,男,1986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董志村南门队。身份证号43X。
8.被执行人:何鸿燊,男,1985年5月2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温泉乡何坳村武畔队。身份证号015。
9.被执行人:王笙华,男,1977年6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彭原乡南湾村东沟队。身份证号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