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只是书面合同,租金也交了,是到明年的3月份,今年8月份,甲将房屋出售给丙,在这之前甲并没有问乙是否要购买,现丙要求乙交8万元的转让费,否则他将将店面转租于其他人,限期一个星期,这应该怎么办呀?
承租人想要购买租赁房屋,但出租人没有将房屋优先卖给承租人的情况,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因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享有该房屋的收益权。如果是受房屋所有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出具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如果是转租,则应当事先征得房主的书面同意,否则,非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即为无效,无法受到法律保护。若将已购公房出租,且未办理产权证,房主可以从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同时,由于购房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应将租金中包含的土地收益上缴。但目前按有关规定,暂时仍是按私房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在取得房屋租赁许可证,并交纳契税之后,其出租行为才是合法的。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果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该合同即被视为无效,其内容不受法律保护。一、房屋有下列问题就不能出租,否则即是违法租房。1. 凡新建住宅, 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和未取得出售或租赁许可证的情况下房子不能出租;
。二、房屋拟出租前,出租人应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主管机关的基层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向市房地局房政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和证明材料:
3.出租人是个人的,应提交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出租人是单位的,应提交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单位不是法人的,应提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出租房屋的证明;
7.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证明。 出租人向房屋主管部门提交上述材料后,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房屋主管机关发给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证》。
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在《房屋租赁证》上加盖“涉外” 印章;出租人履行了上述程序后,房屋就可以合法的出租了。三、房屋依法租赁后,租赁双方还要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时,须交验以下证明和文件:
7、验收房屋内主体结构、装修工程、水暖电工程、二次装修工程完好程度、双方签署赔偿协议,交室内可移动、易损坏物品的押金后方可进入居住。
2.出租房屋一年以下的,按实收租金额2%交纳,由双方各负担一半。五、看是烦杂的手续,但他可以最大的保护业主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