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某与罗某兄弟三人系继关系,马某某与前夫生育一女董某某,马某某现住房系马某某与已故丈夫罗某修共同生活期间的拆迁安置房。近两年,马某某因治病欠下11万元借款无力偿还,决定卖掉房子偿还借贷,为此马某某与罗某某兄弟三人因房屋继承权发生纠纷,请求秦州区七里墩街道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马某某丈夫罗某修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律规定,老人去世后留下房屋作为遗产的,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房屋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经调查了解,几年前马某某丈夫罗某修一家所住的房屋在旧城改造中被拆迁,共得到安置住房4套,其中,罗某修的三个儿子各分到一套房屋,马某某和丈夫罗某修分到一套住房。罗某弟兄三人认为,所有拆迁分的四套房均属他们亲生父母共同财产,与继母无关,因此,罗某修去世后,罗某弟兄三人希望继母马某某去世后,由他们弟兄三人共同继承属于父亲和继母共同拥有的房产。马某某则认为她和第二任丈夫罗某修结婚已有20余年,房子应为夫妻二人共同所有,她也有继承权。
该案件历时6年,牵扯金额较大,家庭成员全部参与介入,个别纠纷当事人法律观念淡漠,调解难度较大。罗某修去世后,罗某兄弟三人感觉自己没有义务赡养继母,因此在马某某生病住院及手术、放化疗期间,没有前去照顾。同时,罗某兄弟三人认为父亲去世遗留的房产就是罗家财产,等马某某去世,应由他们兄弟三人共同继承,也不想分担继母重病治疗所欠医疗费用。在这种心态驱使下,致使矛盾逐步激化。加上罗某兄弟三人中有两人不愿配合调解,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这种情况,调解员先从法理角度入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针对双方的主张进行逐项释法解惑、以案说法,同时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就法律风险向双方进行了充分释明,促使其认真思考调解方案,为促成调解打下良好的基础。
组合家庭衍生的继承法律关系,会由于各方当事人之间亲缘关系等社会因素的悬殊而产生不同的利益。这是承办过程中首先应当考虑的法律之外的情形。接下来,调解员认真梳理纠纷,理清思路,并从亲情角度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双方回忆曾经相伴的时光,唤起彼此特殊的情分。经过多次劝说,罗某兄弟三人回想起马某某二十多年如一日的对自己父亲的悉心照料,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惭愧,愿意重新达成调解协议。
通过调解,纠纷双方当事人一致达成了如下协议:按《继承法》,马某某先拥有该住房50%份额,该房屋剩余50%份额由马某某,三个继子罗某兄弟,以及马某某和前夫所生女儿董某某5人平均分配,马某某给继子罗某三兄弟每人支付房屋评估价的10%份额,马某和女儿共分到总房屋评估价的70%份额。双方纠缠了6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化解。
携手走过十年光阴,分割得了的是财产,分隔不了的是亲情。面对此起重组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例,秦州区七里墩街道调解委员会采取“五清楚,五关心,五谈话,五坚持”工作法,精准发力,倾情调解,力促双方握手言和,妥善化解了纠纷,解决了当事人的难心事、烦心事,依法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调解协议签字当天,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小组调解员表达了感谢,不仅是因为继承纠纷得到快速的解决,更是感谢他们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弥合了珍贵的亲情,维护了一个家庭的和睦安定,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