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下周这些案件即将庭审直播!

  高明法院将于2020年6月1日至3日进行庭审直播,案由是买卖合同纠纷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诉称,三被告因共同经营猪场而向原告购买兽药,自2017年8月8日至2018年7月9日共欠原告货款32430.5元。为维护自身权益,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1.三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32430.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2430.5元为本金,从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利率1.5倍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至被告付清款项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2020年1月26日,原告驾驶面包车在高明荷香路与沧江路交界十字路口等候红绿灯时,被告公司员工邱某驾驶的大型客车从后追尾,导致原告面包车前冲追尾同在等红绿灯的小轿车,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各方一致确认,被告公司员工邱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是用面包车从事货拉拉运输业务,原告车辆至2020年3月6日才通知修好提车,加上之后维修的4天时间,期间原告车辆共停运44天。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赔偿原告车辆停运损失14212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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