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家事案件法律关系相对简单,但因为涉及人身关系,所以当事人思想工作难做,容易引发极端事件,年初庭内同志思想上也有畏难情绪。于是新年伊始,我庭组织大家学习,充分认识家事审判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力求贯彻习总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要求,通过学习,大家思想上统一认识,行动上积极作为,卸下包袱带着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新的工作中。
一年的工作中可以感受到家事案件特点鲜明1.案件类型多。最高法院规定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共有案由20个,我院已受理家事案件案由涉及15个,其中离婚案件652件,婚姻家庭纠纷1件,婚约财产纠纷5件,离婚后财产纠纷3件,夫妻财产约定纠纷1件,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3件,抚养纠纷7件,变更抚养关系纠纷3件,抚养费纠纷9件,探望权纠纷2件,监护权纠纷1件,赡养纠纷2件,继承纠纷4件,分家析产纠纷1件,以及适用特别程序申请变更监护人1件,申请宣告公民死亡1件;人身安全保护令7件。2.家事案件数量持平但离婚案件逐年上升。3.家事案件矛盾突出化解难,(1)离婚当事人年龄跨度大,以80后居多,60、70后积怨更深矛盾更加突出,90后闪婚快离现象普遍。(2)子女、财产、债务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二胎政策放开后神木80后家庭普遍两个子女,且因经济条件好转陪嫁财产、双方父母资助创产、投资或涉民间借贷债务较多,双方无和好可能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或债务承担不能达成一致,无法调解结案。(3)3次以上起诉案件多,[达45件],甚至双方互相起诉仍难以心平气和协商解决。(4)原告以遭受家暴起诉离婚案件多,[达291件],双方分歧大,最终认定少[仅4件]。(5)两起赡养案件原告均已80多岁,生活不能自理,子女多,均为文盲自身又多子女且生活贫困,多年来兄弟姐妹交往中矛盾重重,法理和亲情在贫困和无知面前非常苍白和淡漠,增加了处理难度。4.法律意识淡薄,虽遭受家暴威胁,但释明后仍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使社会家庭不稳定因素增加。
1、法律+柔情断好家务事。承办法官收案后首先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矛盾焦点,注重分析纠纷成因,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对个案“开处方”、“对症下药”。家事案件具有特殊性,因此调解作为必经程序一直贯穿于案件始终,运用法官柔情打好“法律牌”。
2、人民调解员+心理疏导齐发力。考虑家事案件特点,为加大调解力度,年初我院特邀两名人民调解员常年驻庭,年底在市妇联牵头下,成立婚姻调解委员会,选聘了熟悉并擅长做群众工作,热心参与的家事调解员,从而有效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2019年调解员参与调解成功案件283件,更可贵的是所受理离婚案件652件,已审结642件离婚案件中,(判决解除婚姻关系65件,维持婚姻关系162件,调解解除婚姻关系186件,维持婚姻关系97件,撤诉151件),不论何种方式结案均没有发生极端事件。
同时为了帮助当事人走出心理困境,我们尝试引入心理疏导师,使心绪难平矛盾尖锐的离婚案件得以调解解决,两人及亲属生活尽快归于平静。
3、法院+各部门联动促和谐。人身保护令案件需要调取的报警记录、人身保护令的实施均与公安机关积极联动密不可分、司法局所属法律援助中心对家事案件中对确有困难当事人多次指派援助律师,使家事案件顺利进展,尤其是两起赡养案件中法官、陪审员、调解员、镇政府包片干部、村干部以及援助律师等形成合力,最终将两起多子女赡养案件均调解结案并顺利执行。
4、积极探索冷静期制度的适用。离婚案件涉及到人身关系是否解除,双方矛盾冲突大,对经接触双方可能属于冲动诉讼、或双方矛盾尖锐不宜快审快结案件、及一方多次起诉,另一方虽仍不同意离婚但可能判决离婚案件分别适用一到三个月冷静期,有效避免矛盾加剧保障诉讼秩序有序进行。2019年17起离婚案件中因合理留取冷静期而最终调解成功,虽然有离有和结果不尽相同,但欣慰的是当事人对最终处理结果均能坦然面对和接受,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5、加大对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2019年对7起遭受家庭暴力威胁案件当事人提供人身安全保护令,妥善处理抚养探视纠纷等保护未成年益案件26件,赡养案件2两件,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6、贯彻落实婚姻自由尤其是离婚自由原则,对39起3次以上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死亡婚姻”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为当事人解脱婚姻枷锁
2019年民三庭采取激励机制,鼓励干警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发掘工作中的闪光点,塑造司法为民形象,在有效推进审判的前提下,达到以信息宣传及调研促审判的效果。2019年民三庭共撰写信息四十余篇,让家事审判更好地得以宣传,同时联合神木电视台制作了一档赡养纠纷案件的专题报道,让更多人走进家事审判,了解家事法庭。
民三庭始终把思想教育和廉洁教育放在首位,一是年初与每个干警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二是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三是结合学习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同志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思想修养,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做到制度之内不缺席,制度之外不越位。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以人民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本领,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一)更新家事审判理念,增强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深刻认识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改善家事审判工作现状的迫切需求,是对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积极回应。要更新家事审判理念,注重社会建设,倡导家庭和睦,突出司法人文关怀,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定纷止争治愈家庭,维护婚姻家庭稳定。
(二)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要不断完善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探索新型家事案件审判方式,发挥社会合力,强化权益保护,坚持多元化解,强化情感修复,发挥家事审判新职能作用,运用柔性司法化解家事矛盾纠纷。完善多元化解家事纠纷联动机制,整合村委会、居委会、民政、教育、妇联等各界社会力量,形成家事纠纷处理合力,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
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注意区分家事案件与财产类案件,准确甄别死亡婚姻与危机婚姻,摒弃重裁判轻修复、用审理财产类案件模式审理家事案件陈旧审判理念,综合运用心理咨询、情感修复等专业手段进行情绪疏导,减少冲动性离婚,将审判着力点放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修复婚姻家庭关系上,全力挽救危机婚姻。
要树立新型家事审判工作理念,打造家事审判专业团队,提升家事法官的法律咨询、心理疏导、诉讼调解、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适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打造一支公正为民、廉洁高效的家事审判队伍。
(五)继续加大家事审判宣传与调研工作,认线年十件典型家事案例分类汇编宣传,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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