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例】浙江高院:债务人依储蓄存款合同对银行享有债权破产受理后银行通过扣划存

  原标题:【破产案例】浙江高院:债务人依储蓄存款合同对银行享有债权,破产受理后银行通过扣划存款偿还其债务的情形适用破产法第四十条抵销规则

  点击阅读:长沙市-4月8-10日破产管理人实务、涉税、信托暨困境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操高研班(面授+直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浙商终字第27号“忠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破产抵销权纠纷二审案”

  1.债务人与银行之间就案涉存款的法律关系为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债务人依储蓄存款合同对银行享有债权,该笔债务成立于破产申请受理日之前,债权人主观上存有恶意的举证责任在于主张破产抵销权无效的一方,在案证据无法证明银行是在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而对债务人负担该笔债务。因此,本案适用破产法第四十条关于抵销的规定,而不应适用破产法第十六条关于个别清偿无效的规定。

  2.破产抵销权行使的程序条件是债权人据以主张抵销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必须依法申报并最终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通过管理人审查和债务人、债权人会议核查等程序,可以保证抵销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从而防止利用虚假债权侵蚀破产财产从而损害全体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发生。因此,未经依法申报的债权不能主张抵销,并且最终抵销的债权必须是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破产法解释(二)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管理人对抵销主张有异议的,应当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内或者自收到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忠成公司管理人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有权提起本案诉讼。破产法第四十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建行温州分行对忠成公司享有的债权,已向忠成公司管理人申报,并经忠成公司管理人审查确认。建行温州分行主张抵销的债务是忠成公司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向该行交纳的开立信用证保证金。开立信用证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开证申请人在开证行对外付款后能按约足额向开证行付款,减轻开证行的垫付融资风险。存款人提供存款为信用证开立作质押担保,开证行向存款人按约计付存款利息,开证行与保证金交纳人即存款人之间形成以存款作为质押物的质押合同关系。存款在质押期间,存款人不能行使处分权。而当存款在其担保的债务得以完全履行之后,其担保功能灭失,存款人对该存款被限制的权利解禁,存款人原作为开证行储户的取款自由等权利恢复,开证行与存款人的质押合同关系转换到储蓄合同关系。忠成公司于2010年向被告交纳的开立信用证保证金,在其担保的主债务得以清偿后,忠成公司与建行温州分行之间就该保证金的质押合同关系转变为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忠成公司依储蓄存款合同对建行温州分行享有债权。忠成公司对建行温州分行享有的前述债权形成于忠成公司被申请破产受理一年前,不存在破产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不得抵销情形,且建行温州分行对忠成公司亦享有到期金融债权,故该行依法享有抵销权。破产法解释(二)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依据破产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行使抵销权,应当向管理人提出抵销主张。该规定说明抵销主张发生于破产管理人确定之后,由债权人向管理人提出。忠成公司管理人以建行温州分行抵销主张发生在忠成公司被申请破产受理之后为由,提出该抵销系被告利用自身便利条件的个别受偿行为,违背了破产法规定的债权公平受偿原则的主张,与法不符,不予支持。建行温州分行的破产抵销权是基于其与忠成公司存在互负债务,该行向忠成公司管理人申报的债权经审查确认是行使抵销权的前提条件之一。现建行温州分行对忠成公司享有的债权大于其对忠成公司负有的债务,主张全部抵销并无不当。建行温州分行对忠成公司存款的扣划属于单方行为,不产生破产抵销的法律后果,若扣划有误,忠成公司管理人仍享有返还请求权。故建行温州分行在扣划后再向管理人提出破产抵销权主张,对忠成公司的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公平清偿不构成实质损害。

  首先,对于上诉人提出的本案焦点在于被上诉人扣款行为应适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作无效处理还是适用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作破产抵销权处理。由于破产抵销制度的本质是破产债权人只能依破产程序按债权清偿比例受偿的例外,且建行温州分行已经明确向忠成公司管理人提出了破产抵销权主张,因此,本案应重点并优先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审查建行温州分行破产抵销权的行使条件是否具备,如果尚不具备,则应认定无效并退回相应款项,从而产生与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个别清偿无效相同的法律后果;如果具备,则建行温州分行在抵销的范围内得到全额清偿。

相关阅读

  • 全国法院: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91条指导意见(20254修订)

    全国法院: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91条指导意见(20254修订)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02、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025.05.18 06:25:20作者:adminTags:确认欠条无效
  • 欠银行60万我坐牢了有事吗

    欠银行60万我坐牢了有事吗

      坐牢并不能直接解决债务问。中国法律规定,债务属于民事纠纷范畴,而刑事案件是对国家法律秩序的侵犯。这意味着,拖欠银行本身并不会导致你直接入狱,除非存恶意、非法挪用资金等行为。如果只是普通的借贷欠款,即使最终被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

    2025.05.17 22:20:03作者:adminTags:欠钱是经济纠纷吗
  • 民间借贷的那些“门道”

    民间借贷的那些“门道”

      借条丢失,但能提供相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吗?如果借来的钱是赃款,那借条还有效吗?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是如何审理的。   2013年,茹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并出具借条,后李某不慎将借条丢失。...

    2025.05.17 06:10:37作者:adminTags:如何证明欠条无效
  • 包头律师张万军教授关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代理词

    包头律师张万军教授关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代理词

      受原告H某委托及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依法担任执行异议案中原告H某的诉讼代理人。本律师现已全面调查了本案相关事实,深入研究本案证据材料,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被告人L某辩称,本案所查封的登记在...

    2025.05.16 22:05:47作者:adminTags:欠款纠纷代理词范本
  • 南京资深律师

    南京资深律师

      一、离婚诉讼案件代理;二、离婚子女抚养纠纷;三、离婚案件代理;四、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五、协议离婚居间谈判;六、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起草;七、离婚起诉状、上诉状起草;八、律师遗嘱见证、婚前财产见证;九、婚内财产约定见证;十、...

    2025.05.16 05:53:22作者:adminTags:欠款纠纷代理词范本
  • 几十张假“欠条”骗了120亿

    几十张假“欠条”骗了120亿

      具体事情当然是林老板管,作为回报,他每年要交12万的品牌管理使用费,央企不干涉经营,大家都知道,这就是最典型的挂靠。   到了2015年,不是金融挣钱吗?这家央企又搞了一个商业保理公司(简称城建保理),他们...

    2025.05.15 13:43:30作者:adminTags:无效欠条
  • “担保”也会“过期”?

    “担保”也会“过期”?

      2023年3月4日,魏某通过微信向余某转账6万元,余某向魏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魏某现金6万元,期限2023年3月4日到2023年9月3日。余某在落款处签字,捺印并注明身份证号。   2023年3月5日...

    2025.05.15 13:43:15作者:adminTags:什么情况下欠条无效
  •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纠纷的62条裁判规则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纠纷的62条裁判规则

      01、最高院民一庭:建设施工合同的发包方能否以承包方未开具作为拒绝支付工程款的先履行抗辩的事由?   答: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对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

    2025.05.14 21:31:47作者:adminTags:工程款纠纷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