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远比你想象的要复杂

  第二件发生在重庆,多位卖房者被某中介公司与购房者恶意,被坑得房子没了,钱也收不到,可谓“钱房两失”。

  石女士的房子已经过户给买家,却没有收到卖房的尾款,相当于房子没了,还损失了整整125万的卖房款。

  事件曝光后,有记者调查出涉及的卖家人数众多,而且买他们房子的“买家”并不是真正的买家,而是房子的“代持人”。

  这两个案例与前不久闹得轰轰烈烈的杭州奥体“更名房”骗局不同,交易中损失一方不是因为贪婪、轻信了谎言而进行了错误的投资。

  而是对于二手交易复杂的环节不熟悉导致自己被骗(重庆案件),或者自己合同签署不严密导致自己的损失(上海案件)。

  曾经还有一个案例,长三角某大城市中介促成一则交易,买方全款后没有资金监管,也没有对房子采取措施。

  附近另一个城市也出现了先支付首付款,等房子过户后立即拿该房产抵押借款,得到借款后却不向卖房人支付余款的案子。

  手法是买家先以购买二手房为名,与卖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在支付购房首付款后,谎称要向银行支付剩余的购房款。

  这种想法只能说“too young too simple”,你可以不买二手,你还能不卖二手了?

  权属完整性包括房子有没有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单独所有还是多人所有,是否涉及隐含的其他权利方(组织或个人),是否有抵押等等。

  对手方指的是卖方或买方,主要是判定是否是虚假身份,是否涉及决策者和交易者分离,是否存在其他风险等。

  合同主要是合同是否有明显瑕疵,是否不利于己方,对于关键条款是否详尽,关键时间节点是否中立、公平、抗风险。

  主要是方是否存在征信瑕疵、放款前是否有可能有不当行为(例如重庆案件,例如申请网贷)。

  因为你自己再专业,最终交易还是要在中介的协助下办理,中介不靠谱就算你很懂也非常累,也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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