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您好!我是孝南区卧龙乡孝福村村民,关于孝汉应高速公路建设涉及村民房屋被征收的五点疑惑盼领导给予帮助解惑:3.补偿标准是否应该以目前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确保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改善,水平不下降。为何乡政府拆迁指挥部和孝福村村领导在没有任何市政府文件的前提口头拟定了房屋主题拆迁补偿标准为1100元每平米。初步搬家费进.出共2000元,先一周搬是奖励1万,直接搬家,不要村里找地做房的260元每平方,需村找地做房的160元每平方。安置费6元每平方6个月,并要求被征收人签字,根据其拟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已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直接影响影响农民的切身利益。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1.孝汉应高速公路项目卧龙乡孝福村房屋拆迁奖励补助政策是参考《孝感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孝感政发[2017]9号)文件的部分条款,结合孝汉应项目县市、周边乡镇和卧龙乡实际情况,根据市、区建设指挥部拆迁还建工作指导意见,经乡政府集体讨论决定后执行的。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地域和房屋价值等因素,由有资质的房屋测量机构、评估机构现场评估确定。3.关于安置还建问题。拆迁户可选择自还自建,在符合乡村规划的前提下,按政策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宅基地费用自理,指挥部按应拆迁主体房屋面积给予160元/㎡的补偿;可选择联户自建,由村统一选址和征收、统一设计建设、一户一宅,宅基地由拆迁户共同承担;还可选择放弃还建,按拆迁主体房屋面积给予260元/㎡奖励。感谢您对孝感工作的关注、支持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