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建计划安排,拟对小海街道老镇区实施申请协议搬迁,为确保按期、保质、顺利实施,现招标确定一家征收公司、一家评估公司,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5、本项目旧房拆除由中标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协议签约后清空房屋,按拆除方案标准执行。不收取旧房残值,旧房残值作为房屋拆除实施单位安全管理、扬尘防治等费用。
2、派驻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持市住建局颁发的上岗证,并通过开发区房屋征收业务培训考核,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人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一名副总经理以上担任项目经理、一名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两名拆迁工作人员。
3、保证金:投标单位缴纳工程质量、实施工期、拆房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场地清理、廉洁拆迁等保证金30万元。征收公司前身为拆迁服务公司的且该公司在区房屋征收中心押金累计达150万元,经原拆迁服务公司书面明确在区房屋征收中心的保证金可作为本项目上述保证金的,可书面申请免缴本项目保证金(未提交保证金证明和未书面明确的,不得免缴)。区内注册的征收服务单位累计需达100万元。上述保证金非对上述保证事项的保证上限,征收公司对上述保证事项仍需承担法律和经济的应有责任。
保证金的退还约定。未中标的征收公司于招标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在开发区内有在实施的拆迁项目不退还,仍作为其他项目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实施本项目的保证金,待本项目审计结束,如无违规违约处罚的,保证金全额退还,如有违规违约处罚的,相应扣减后退还。
2、派驻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持市住建局颁发的上岗证,并通过开发区房屋征收业务培训考核,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人数不得少于2人,其中至少1人是房地产注册估价师。
3、保证金: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3万元。评估公司在区房屋征收中心押金累计达30万元,可书面申请免缴本项目保证金(未提交保证金证明和未书面明确的,不得免缴)。上述保证金非对上述保证事项的保证上限,评估公司对上述保证事项仍需承担法律和经济的应有责任。
保证金的退还约定。未中标的评估公司于招标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在开发区内有在实施的拆迁项目不退还,仍作为其他项目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实施本项目的保证金,待本项目审计结束,如无违规违约处罚的,保证金全额退还,如有违规违约处罚的,相应扣减后退还。
1、按期完成。本项目工期为六个月,征收实施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建构筑物拆除、净地验收。
2、签约质量。洽谈搬迁协议前与评估单位办理评估结果的书面交接,协议内容、补偿额要符合评估结果和本项目方案规定,不得擅自超过评估结果签订搬迁协议;签订的拆迁合同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约后及时向业主代理单位报送协议及相关资料。
3、文明廉洁拆迁。工作人员带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参与拆迁谈判和现场管理;文明洽谈,依法签约,不得使用暴力、违法犯罪手段胁迫签约;实施文明工地管理,查清拆迁地块各类管线位置,保证管线安全,拆除过程不得损坏管线、不得污染环境;房屋拆除期间,现场设置扬尘防治设施,避免扬尘污染空气和周围环境;不得收受被搬迁人贿赂或与被搬迁人串通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核实有以上行为的,征收公司承担民事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在被拆企业搬离过程中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安全管理。房屋拆除招标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作业条件的施工单位实施拆除;实施拆除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拆除施工方案,并报开发区建设局审批;派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拆房安全管理或聘请具有安全生产监管资质的公司,对拆除安全的相关手续和现场进行监督管理;接受所在街道、业主代理单位、区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按要求落实拆房安全措施;承担拆房安全生产事故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在工期结束后及时向业主代理单位提交所有工程资料(具体内容由业主代理单位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申请竣工验收。
2、查阅调取被拆迁人产权、营业执照、纳税、用工等档案资料和证明材料;核实被拆迁企业两证抵押、担保等情况,查阅调取相关资料,配合征收服务公司对被拆迁企业两证的注销。
9、根据招标人、业主代理单位要求开展非居企业相互复核评估工作。复核单位对前期评估内容进行复核,包括原始资料的审核、基础数据的计算、特殊设备的评估,对评估作业须独立、客观、公正,并对复核评估结果独立负责。
2、规定期限未完成搬迁协议签订和拆除清场,或违反本招标公告要求和委托合同约定的,按投标书中承诺的内容和委托合同约定处罚,罚款从项目保证金和搬迁实施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招标人可根据征收公司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实际情况,有权解除委托合同,更换征收公司,规定期限具体见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
3、投标单位中标后未按本招标公告和投标文件15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或代理人有权处置投标保证金,并撤销本项目实施资格,并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2、中标单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出具评估报告的,扣减服务费,扣减不超过服务费的50%,逾期一个月仍不能完成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的,招标人或代理人有权处置投标保证金,并撤销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4、搬迁实施方案:搬迁人员配备及安排一览表(所配备人员在本项目完成前不得参与搬迁项目)、推进措施、工期内不能完成的处置办法、确保业务质量的措施、廉政监管措施、拆房安全现场管理和拆房时干扰因素排除措施、按规定制定和落实拆房过程中的防尘措施;
评标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招标室)。投标单位的代表必须按时参加评标会议、履行相关程序。评标结束当场公布评标结果。
5、按得分排名,得分前1名的为中标单位;如出现得分排名相同导致不能明确的,由评标小组对得分相同的单位投票,根据得票数确定中标单位。
3、支持开发区慈善事业,自愿向开发区慈善会和项目所在街道慈善会捐款各不少于壹万元,捐款时注明定向用于拆迁中的困难户。
4、须聘请律师作为本项目的法律顾问,确保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中标后一星期内须将聘请律师合同原件、律师证复印件交征收处备案。
5、中标征收公司必须将工作人员名单报至小海街道办事处,并明确上述人员在本项目从业行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名单以外的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从事协议签订、洽谈等工作。在项目实施期间在小海街道办事处食堂用餐的,按人数预交用餐费。
6、房屋拆除和安全管理。征收公司将房屋腾空后,通知业主代理单位、小海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督部门和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质的公司、主管局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包括:房屋是否按要求腾空、有无干扰和安全隐患、是否聘请了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质的公司、专职安全员是否到位、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是否进行了安全方案备案,拆房公司设备、人员、资质是否合规等拆房前的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拆房。
2、支持开发区慈善事业,自愿向开发区慈善会和项目所在街道慈善会捐款各不少于叁仟元,捐款时注明定向用于拆迁中的困难户。
3、中标评估公司必须将工作人员名单报至小海街道办事处,并明确上述人员在本项目从业行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在项目实施期间在现场指挥部食堂用餐的,按人数预交用餐费。
开发区房屋征收中心已受招标人委托代理该项目搬迁实施的业主事务,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代理业主事务。
十三、本招标书作为后期与房屋征收公司和评估公司签订委托实施搬迁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