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兴凯路(玉泉南路~鄞城大道)改建工程(东钱湖段)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单位:公顷)如下图: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文件(鄞政发〔2020〕39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按照《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价格和费用规定》(甬东旅政发〔2017〕2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安置按调产、货币化安置方式,按照《关于印发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规定的通知》(甬东旅政发〔2007〕26号)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