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会议纪要),该拟征地块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征收你一村(社区)土地0.7967公顷,均为农用地。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征收你村(社区)土地1.4057公顷,其中农用地1.3557公顷,建设用地0.05公顷。
依据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宁经管委行审[2018]20号),该拟征地块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依据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会议纪要),该拟征地块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征收你一村(社区)土地0.7967公顷,均为农用地。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征收你村(社区)土地1.4057公顷,其中农用地1.3557公顷,建设用地0.05公顷。
依据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宁经管委行审[2018]20号),该拟征地块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