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娄星区黄泥塘办事处高溪新屋组人。办事处跟社区因高溪创新集团(湖南利钢三期项目扩建)对本组进行拆迁。末按市政府发布的娄政通(2020)1号文件(总共三位户主,总占地面积1500平,有证房160平,04年翻建〉对我们未进屋宅基地确权跟一户一宅安置,隐瞒政策。在2021年1月份在没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下,当违建断水断电断路强制拆除房屋。对我们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跟精神压力。周边房屋都已快建设完毕,现已过半年之久,分文未付,特请求上级领导给予合法补偿安置,为民解忧,以表为感
网友“ZJ_aU0XYcOWd”:您好!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网友“ZJ_aU0XYcOWd”户家庭人员共五人,属黄泥塘办事处高溪社区新屋组居民,在湖南利钢三期项目内进屋拆迁安置,于2021年6月6日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一、适用文件补偿政策:1、房屋补偿标准按娄底市人民政府娄政发〔2016〕13号文件执行。2、安置方式:统规新建(经高溪集团、高溪社区与新屋组、老屋组所有拆迁户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以集体土地报批报建的方式进行集中联建),以合法正房底层占地面积偿还安置面积175㎡。二、关于未签订协议提前倒房的问题:因项目建设需要,由黄泥塘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娄星工业集中区、高溪社区、高溪集团与产权人颜伏生协商约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在房屋签订协议之前,户主同意支持项目建设并先期倒房。三、关于自行购买安置基地的问题:超出安置面积购买的安置基地资金支付、地面平整及桩(基础)建设的相关问题在协议签订之时,黄泥塘街道、娄星工业集中区、娄星区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高溪社区、高溪集团与颜伏生户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处理落实:黄泥塘街道办事处已多次牵头组织娄星工业集中区、娄星区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高溪社区、高溪集团及网友“ZJ_aU0XYcOWd”户进行沟通协商,对网友“ZJ_aU0XYcOWd”户购买超出政策安置面积之外的安置基地的相关问题已达成初步意见,黄泥塘街道办事处督促高溪集团支付该户房屋拆迁补偿款和颜伏生户支付基地购买资金,促进网友“ZJ_aU0XYcOWd”户与高溪集团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推进安置基地施工建设,使被拆迁户安居乐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娄星区黄泥塘街道办事处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