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2月27日消息(记者刁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距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结束还有3天,再过几个小时,将有两份在近日备受关注的建议上交到国务院法制办。
这两份意见中一份来自北大学者。继去年去年12月7日首次向全国会上书,要求对老拆迁条例进行审查,从而将关于新拆迁条例的讨论与修改工作推向公众中心后,北大学者将就新拆迁条例二次上书。
另一份意见来自北京的40位律师,他们也同样将在今天上午把一份名为《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的建议稿上书至全国人工委和国务院。
昨晚,40位律师的代表、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在明接受记者专访,通过一个经手的案子讲述了为什么要上书这样一份建议稿。
杨在明:“在无锡有一个拆迁,明明是国有土地上的一个拆迁,但是当初农民并不知道,他们的土地在十几年前已经变为国有了,但是当初他们并没有看到征为国有的文件,所以地方政府制定了一个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把他们列入了集体土地的拆迁,与他们当地现行的国有土地的拆迁标准相差很大,出现了巨大的矛盾。”
杨在明:“我们民间版的条例实际上是一个基本性的法律,叫‘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主要内容就是集体土地的拆迁,非公共利益的拆迁应该怎么进行。这两大块是在国家版的拆迁条例当中没有体现的。集体土地上的拆迁量大面广,矛盾比较尖锐的一些事件几乎都是发生在集体土地上的拆迁,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处于无法可依的问题,这是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关于非公共利益的拆迁,现行的拆迁条例没有区分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在实践当中大部分还是处于一个商业拆迁,这么大块的拆迁是国家版的拆迁条例所不能调整的,必须要有非公共利益拆迁这样一个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