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之间通过到法院诉讼,由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的方式,确定房产的归属后,大多数都会直接拿着判决书或调解书到交易中心(上海部分区域已改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要求办理过户,然而经常遭拒,因为凭借单一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并不能直接办理过户。
拿到判决书或调解书后,并非当然就能过户。继承人要等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到审理法院开具相应的生效证明,才能共同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遗嘱公证,公证的是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的内容,其仅仅是确定遗嘱的真实性。继承(权)公证,才是办理房产过户的方式。
通过公证继承办理过户,一般情况下不会有问题。有些交易中心甚至直接开设窗口,由合作的公证处派员长驻办公。
经过(2013)江宁行初字第49号原告陈某诉被告区住建局不履屋登记法定职责一案,现在部分地区的交易中心说受理继承人在无诉讼、无继承公证的情况下,凭借相关材料,直接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采取此种方式继承房产,房产交易中心实际承担了法院或公证机构查明事实的责任,所以办理时间会相当长。
■另外,民法典的颁布,扩大了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兄弟姐妹的子女的代位继承,如法定继承第一顺位全部不在了,第二顺位继承,那么,交易中心需要核实的情况更多,办理时限会更长,且不能保证办理结果。
■如果在办理过程中,其中一位继承人不幸过世,那么交易中心又要重头来过,办理时间又会无限期的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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