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律师是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以过硬的执业精神赢得海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精通房地产动迁安置(含公房拆迁、国有土地私房、宅基地拆迁),九四方案确权,公房承租权纠纷,公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动迁房买卖纠纷。实践中,未经司法程序房屋被***和偷拆的情形屡见不鲜,这也是诸多令人震惊的一起起拆迁的血案发生的根源。上海口碑好的拆迁律师事务所,对于在没有完成法律规定的程序时候对被拆迁人粗暴违法的***,是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在房屋未被***前,应有相应的保护自己财产权的法律意识,上海口碑好的拆迁律师事务所,启动相关法律程序自行救济或聘请专业律师介入,通过前期的***信息公开、查处申请以及启动复议或诉讼程序依法***,一旦房屋被***和偷拆,完全有权运用《赔偿法》赋予的权力,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奖励、补贴款项的分割对有指向补贴,由所指向的对象取得。如搬家补助费给搬迁人,期房过渡费给取得期房人,家用设施移装费给设施所有人,无证经营补贴给经营人,签约鼓励奖按居民签约率发放,面积奖给房屋价值补偿款的分配对象,自行购房奖给选择自行购房的人。对无指向补贴,首先应满足安置对象的低保障标准,有余额则在有权分得补偿款的对象中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夫妻—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房屋价值补偿款(来源于A的婚前房屋的变价及自然增值)认定为A的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并不转化为共有财产,仍是A的个人财产;而其他补贴款作为A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既不对应房屋价值,又不属于自然孳息抑或自然增值,该部分认定为A、B的夫妻共同财产。上海口碑好的拆迁律师事务所。即,将房屋价值补偿款认定为A的个人财产,而将其他的补偿款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
还有哪些人员可被视为同住人?答:(一)有权对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主张权利的,一般是指被诉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和本解答第三条所指的同住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也视为同住人: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已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的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3、在按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屋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4、房屋拆迁的,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