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案件要准备哪些证据 处理债权债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张婷律师,张婷律师,硕士研究生,目前为崂山区政府部门和多家中小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曾参与新三板企业投资并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房地产开发等业务,执业涉及民商事争议解决、房产纠纷、拆迁安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工作作风:张婷律师经过多年的法学理论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件的表征深入分析,迅速精炼内在的法律关系,使复杂案情简单化。同时注重法律产品的专业化服务,其干脆利落的办案风格和踏实严谨的......更多介绍

  张婷律师青岛银行存款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核心内容: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发生债务纠纷时候,双方自主协商不成,可能要走法律途径解决。而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上庭时候,他们各自提供哪些证据,下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您。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等书证。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第4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制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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