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帅律师,黄帅律师,执业9年。执业期间,先后办理过几百余起民商事案件,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并常年从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在刑事辩护上积累了大量取保、缓刑、罪轻、无罪等成功案例。同时担任数家企业法律顾问。参与浙江纵横控股集团破产重整、浙江宏利纺织有限公司破产等案件。黄帅律师,在专业上理底深厚、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始终奉行“诚信做人、专业办案”的执业信条,坚持“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做到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重,忠......
黄帅律师杭州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后,当事人要想使自己的主张得到肯定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据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电子证据、口头证言等。那么,债务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呢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都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进行支撑,缺少证据支持的事实,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承认。
证据包括的范围很广,一般认为,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客观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证据,如书证、物证、影视证据、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民事交易过程中,一般最好取得书面的证据,如合同书、欠条、借据等等。除此之外,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缴款凭证、转账凭证、手机短信,甚至于他人的口头证言等,也均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社会公众在与人交往,特别是发生经济往来时应当要保存适当的证据。如果能够签订正式的书面文书,那是最好;如果不能签订书面文书,那也要尽量保留一些可能的证据。实践中,有些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要别人打欠条,对于转账凭证等材料又保管不善,随意丢弃。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证。对于日常的民间借款,最好有书面欠条,如果不方便的,可以银行转账,保留转账凭证,以备将来之需。
债务纠纷应保存证明债务关系的相关证据,债权人举证时应当注意一些细节问题。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
遇到债务纠纷的,可以选择的解决方式比较多,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一定要知道此时应该提供怎样的证据,缺少了证据的话那么最终的处理结果就有可能对自己不利。关于债务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的问题,就为大家整理到此,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泰州律师。
在进行债权债务纠纷案件起诉的时候,要注意很多诉讼技巧,这些诉讼技巧会有助于你债权债务纠纷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那么企业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技巧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这样如果当事双方不在一处,甚至有的相隔遥远,就会增加人力、财力、时间上的负担,特别是少数地方存在地方保护现象,造成官司的被动。为此,当事人可以引用第25条之规定,一是事前防范。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二是事后补救。即发生合同纠纷后的协商调解中,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法院管辖地,以防在协议执行不了时,能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提出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就是说,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在当前资金紧张、组织生产要素困难的情况下,确实有不少债务人货款不按合同及时结清,拖债、搪债现象相当普遍,有的即使公证机关作出裁决或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也往往难以执行;有的债务人实质上是在进行经济活动。遇到这些情况,债权人可根据上述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方法。如遇债务人经济,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第191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经济纠纷律师在承办合同纠纷案件时,当事人对我们的工作弄流程不太知道,常常追问办案流程。办案流程分为三步:诉前准备,诉讼经过,诉讼结果。
3、及时与委托方联系,将案件进展情况向对方通知汇报,了解委托方的意向及需求有无变化,做好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