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当天履行 福山区法院执法办案进入“快车道”

  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当事人提供便利,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建立案件快审快结机制,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结案。近日,福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就成功审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再到被告履行义务归还欠款,仅用了一天时间。

  高某与吕某于2019年11月签订《温室大棚建造合同书》,合同约定由高某为吕某建设镀锌钢管大棚骨架及基础的安装加工与施工,施工方式为包工包料。施工完成后吕某因对施工材料问题未向高某全额支付工程款。

  2020年12月10日,高某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到福山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立案,要求吕某支付未付工程款50000余元。

  承办法官在接到该案后,立即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主要是材料质量问题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涉案的农田温室大棚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勘验。在勘验现场勘验的同时,承办法官又积极的给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充分的给双方当事人进行列举案例等方式进行释法。

  最终,该案件当场调解成功且被告吕某当场按照调解约定的内容全额向原告高某支付了工程款40000元。

  该案件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当天履行,承办法官快速高效化解纠纷,赢得双方当事人的赞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次纠纷的解决,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的体现。下一步,福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将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展为民服务领域,将司法为民举措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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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当事人提供便利,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建立案件快审快结机制,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结案。近日,福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就成功审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再到被告履行义务归[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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