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伯、二伯和我爸爸在村里都各自出钱盖了每人两栋房子,但是全部房子还是写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意外过身了,临终前没有留下一句话,现在我姑妈要回来分我爷爷的遗产,还要闹到法院...
我大伯、二伯和我爸爸在村里都各自出钱盖了每人两栋房子,但是全部房子还是写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意外过身了,临终前没有留下一句话,现在我姑妈要回来分我爷爷的遗产,还要闹到法院来分我们的房子,她还说就算补点钱也要分到我们的房子。她能分到遗产和房子吗?如果闹到法院上她有多大胜算?如果被她分到了我在城中村的一栋房子她要补多少钱?
这种情况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了。如果确实是你们父辈各自的宅基地和出资建造的,应该属于你们各家的房产;如果有你爷爷的宅基地和出资在内,则你姑姑可以要求分到房子。具体争讼起来会很复查。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论。因此600平方米将由死者的所有儿女均等继承(假设也已经过世),你姑姑可以作价出售她应得的那份继承份额。
这需要你们拿出证据来证明盖房子的钱是你们拿的,否则对你们很不利,配偶和子女都是有权继承的,补多少钱是按最后法院判决她继承多少份额才能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