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宝塔区法院成功审理一起债权转让纠纷案

  与法制网讯(□胡晓燕 通讯员张盼)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民事速裁庭审理了一起债权转让纠纷案件,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14年案外人姜某向原告丈夫借款30万元,出具借据并约定月息2分,被告以担保人名义在借据上签字。后债权人担心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担保人收回原借据后又以借款人名义向原告出具了新的借据。2015年被告偿还15万元,姜某在2016年2月和2024年5月分别偿还5万元。被告称,原借款人姜某曾于2015年6月向原告现金还款5万元,原告称其当时在外地生活,不可能现金接收还款。被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其在原告小区旁边的公交站牌附近,看见姜某给原告现金还款,但原告提供了2015年6月其在外地生活的微信朋友圈照片,还有被告在照片下方的点赞。被告提供的姜某与原告的通线万元。

  宝塔区法院民事速裁庭办案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通话录音,结合此前偿还借款的交易习惯,依法认定实际还款金额应为30万元,同时在还款数额中扣减截至付款时应当支付的利息后,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3万余元及利息14万余元,借款本金从2020年8月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利息。

  案件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被告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在判决指定的付款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本息合计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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