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的起因是这块2平米的小仓库原本是吴某的土地,但因为各种原因,吴某没有开发利用上,然而这时作为邻居的孟某却将其土地使用。起初吴某没有在意这件事情,认为邻居之间用点就用点,双方也是相识已久的好哥们,但随着后来孟某的使用次数越来越多,甚至占为己有,自建小仓库。吴某便多次找孟某协商,要求归还土地,起初孟某口头同意将其归还,但随着时间流逝,孟某还是迟迟不予归还,眼见协商无果,吴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对案情进行深入研判,理清矛盾症结,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还是邻里关系,应该能够通过调解处理案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第一时间带着员来到了案中的院落,组织双方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后,韩月法官释法明理,耐性的向孟某解释《民法典》物权编中关于无权占有及妨害物权的法律规定,最终孟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向吴某道歉并当场拆除自建仓库,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一直以来,岔路河法庭致力于加大诉前调解的宣传力度,不断健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全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前,让人民群众真正体验到司法的高效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