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拿着材料来咨询,圣运律师审阅材料后发现,有的征收拆迁工作已经进行了多年,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有的已经到了强制执行的被动阶段甚至房子已经被强制拆除了;有的已经打了好几场官司都无果询问接下来的维权办法。这些情况可见,咱们很多被征收老百姓,并不知道委托律师的最佳时机,也不知道很多法律程序是有诉讼时效的,一旦错过意味着放弃了自己的救济权利。
为了帮助广大拆迁户可以恰当地启动拆迁法律维权,把握维权时机。圣运拆迁律师为大家讲解总结了拆迁维权中常见的时效规定。
在拆迁律师办案过程中,也需要对案件情况进行问诊式把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合法性调查”。由于行政诉讼“”的特殊属性,老百姓往往与行政机关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信息不对称,若想知道征地过程是否合法,信息公开一道关键的敲门砖。
圣运拆迁律师提示大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对象为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多个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应向牵头机关申请公开。当事人可以采取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或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提交的内容需要写明“要求政府作出答复的方式”,一般可以选择书面答复并邮寄的形式。
《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所以,一般当事人等待信息答复的时间为20个工作日,政府告知当事人需要延期答复的,等待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拒绝答复、逾期不答复或答复内容不符合申请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当事人可以就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遇到拆迁时,很多被征收老百姓最关注的肯定是拆迁补偿款,但是多数只关注补偿的多少,并不关注补偿高低是怎么来的,其实决定补偿高低的环节就是评估环节,可以说评估环节直接决定补偿多少。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有朋友在拆迁时,只收到了拆迁办或者房屋征收部门给的一张评估单,可能就一页纸或者是两页纸。大家注意,这样的单子本身不是评估报告。正规的评估报告有一本书这么厚,是与评估单非常不同的。
完整的估价报告应包括下列部分:1封面;2目录;3致委托方函;4估价师声明;5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6估价结果报告;7估价技术报告;8附件。
评估报告的估价事项是否全面、准确,尤其是对房屋、土地面积,产权性质、房屋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认定是否符合实际,是否遗漏了未经登记建筑面积的评估,是否遗漏了院落空地面积评估,附属物附着物及装饰装修是否存在漏项等。
听证会为征迁双方搭建了友好协商的平台,为问题的解决打下良好的基础。听证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需要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在征地拆迁项目中行政相对人一般而言指的是被征收人及其涉案土地、房屋的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因此被征收人要充分重视自己的这项权利。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原则上要求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复议何时答复: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当在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况时,律师常协助拆迁户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尤其在收到一份拆迁文件时,律师往往会第一时间准备资料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未能取得维权效果后再提起诉讼程序。
有不少拆迁户询问,既然复议和诉讼都可以维权,为什么律师一定先要进行行政复议呢?这主要是因为行政复议的便捷性和监督全面性,复议程序的环节没有诉讼程序那么严格,对复议时效的相关规定较行政诉讼为短,若上级政府有效监督,拆迁户可以最快地取得维权效果,因此复议程序非常重要,由于复议期限较短,只有60日,大家一定及时维权,积极咨询、配合律师。
复议后提起诉讼的时间: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直接诉讼的时间要求:一般情况下,拆迁户应当在政府做出和征地拆迁相关的行政行为,如政府做出征地批复、相关规划、决定和许可等相关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就得在知道相关部门做出相关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未告知诉权,最晚需要在1年内起诉。
前述内容是我们在维权过程中最常见也是最应该引起被征收人关注的几个期限的规定,而现实操作中的期限更加复杂多样,并非超出前述时间,就意味着 全无维权希望 ,很多程序的启动需要律师介入“诊断”。在我们力所能力的范围内把握上述期限,若发现已经超出时效期限,可以第一时间咨询律师了解是否还能启动有效法律程序。
当收到这三份文件时,一定要在六个月内进行维权。拆迁户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政府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等于白白丧失了维权机会,那么房屋就会面临极大的被政府“合法强拆”风险。
据此,我们可以知道,上述法定期限内,政府强制拆除公民房屋的,是违法行为;而在法定期限外,再进行强制拆除,符合法定程序,到那时,再想维权就便较为被动!在圣运拆迁律师办案过程中,有的拆迁户知晓时效问题,认为距离6个月的时效殆尽还早便消极应对,在此提示大家,法律程序的启动和医生问诊相似,都有黄金期,越早介入越有利于证据材料的收集,有利于“病灶”的解决。
圣运律所王有银律师主编《专业化律所办案规程》,将征地拆迁案件标准化运作起来,整个办案流程分为108步,开创了我国征收拆迁领域办案质量标准化之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