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的具体方法

  实践中,农村经常因为宅基地出现纠纷,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相关部门应作何处理?农民又如何解决类似的矛盾与冲突呢?下面是我杰睿律师事务所结合纠纷分析的情况,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专门给农村集体成员解决住房问题,带有福利性质的一种土地使用权,只有农村村民才可以享受,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自由买卖,只允许集体组织内部成员间进行调剂。

  常见纠纷: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发的宅基地纠纷。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发的纠纷案件。

  处理原则: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保护。

  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

  土地的使用和经营管理情况直接影响到生产和经济发展。及时、正确地处理好宅基地纠纷,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

  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应做好思想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矛盾激化,依法合理地妥善予以解决,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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