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追讨高达130万余元的债务,北京某工程公司将南京一酒店告上法庭,为了万无一失,他们申请诉讼保全,冻结了酒店389万余元。顺利讨回欠款后,一件令北京公司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正因为这次诉讼保全,他们反成了被告,被酒店方索赔20万余元。这一切是因为他们超额保全了。
2004年,北京某工程公司接到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工程,在垫付了大量工程款完成工程后,酒店却迟迟不肯给钱。在几经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北京公司将酒店告到了法院。为防止酒店以没钱为由不还钱,他们申请了诉讼保全,冻结了酒店的几个银行账户,共计389万余元。
经两级法院的判决,江苏省高级法院依法判决酒店归还北京工程公司欠款131万余元。拿到欠款后,北京公司暗自庆幸申请了诉讼保全,这才顺利地拿回了欠款。
令北京公司没想到的,就是因为这次诉讼保全,反使他们成了被告。归还了欠款的酒店立即把北京公司告到法院,理由是北京公司申请的诉讼保全措施影响了酒店的正常经营,失去所有流动资金的酒店不得不靠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的方式维持日常的开销。
酒店认为,虽然他们欠北京公司的钱,但是法院封查的钱大大超过了他们所欠的钱。为此,要求北京公司赔偿损失22万余元(同期流动资金利息与活期存款利息之间的差额)。
北京公司认为,自己申请诉讼保全是根据银行出具的工程造价来计算的,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况且工程造价是很复杂的,几家专业单位对工程的造价都出具了不同的结论,因此他们无法在判决之前作出准确的判决,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才提出了超额的保全申请。
法院审理认为,北京公司在工程造价尚未确定的情况下,贸然以一份工程造价书作为诉讼保全金额的依据,才造成实际欠款与保全相差过大的后果,酒店因此蒙受了经济损失,北京公司应该为此负责。据此,判决北京公司赔偿酒店损失22万余元。
法院在处理欠款纠纷时经常用到诉讼保全,把债务人一部分财产冻结起来可以有效制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使得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保全数额与实际欠款的差额在10%以内都是正常的,但像这样不分青红皂白,要求法院把债务人的所有财产一封了之,给债务人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的影响,债权人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这就要求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时以实际所欠款为标准,不能因为害怕对方不还钱就把他所有财产都冻结起来。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金陵晚报记者陈菲通讯员秦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