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针对还款协议书的纠纷依然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限较长,短则一年有余,长则数十年。在合同的履行之中,避免不了的要签订补充协议,还款协议等,甚至第三人加入债务,第三人提供担保等等情况。

  如果,第三人提供担保,针就第三人担保问题提起诉讼,此纠纷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吗?最高法进行了认定。

  北京国电公司与河南青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签订了《还款协议书》,第三人河南九嘉公司对还款协议书进行担保。

  北京国电公司起诉要求二者进行还款,郑州上街区法院认为,争议的标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和担保法律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对争议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认定。

  北京国电公司与河南青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在此基础上,《还款协议书》则围绕工程款支付,确定了分期付款的具体时间与金额以及河南九嘉公司的担保义务。两份协议(合同)是围绕案涉项目施工、工程款支付等产生的系列协议,应整体看待。从上述协议内容看,本案争议的基础合同有建设工程合同,也有三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书。北京国电公司基于上述合同及还款协议书起诉河南青建公司、河南九嘉公司,请求给付工程款、违约金等,该争议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至中国文书裁判上搜索(2020)最高法民辖72号或北京国电中兴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青建置业有限公司河南九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查询详细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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