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原告王某起诉自己的小儿子梁某,要求与梁某分家,但是被告梁某对于财产分割异议较大,最终王某诉至红星法庭,法官孙景文、李兴竹共同参与审理调解了这起分家析产案件。
在了解到原被告家里的财产包括育肥猪及猪饲料,数量时常发生变化这一情况后,2021年6月,孙景文、李兴竹和红星法庭干警王思语来到原告王某的家里,对原被告家中财产进行了调查并形成笔录。当事人王某在签字时突然发病抽搐,并且拒绝签字,一下午的工作成果付之东流。2021年7月12日,孙景文一行同检察院工作人员来到王某家里进行情况了解,希望能调解这起案件。天气炎热,当事人情绪不稳定,起初王某和梁某依旧不配合,双方当事人不停吵架,调解工作很难进展。孙景文深知这样下去,强制下判决双方都不会满意,所以决定还是采取优先调解的办法,经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调解,王某和梁某终于同意去法庭办理调解手续。
2021年7月14日,在法庭调解期间,双方当事人对当初达成的调解协议绝口不谈,王某又增加了新的条件,梁某拒不接受,双方争论不休。承办法官又和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一上午的谈话疏导,双方终于心平气和的完成了调解程序。随后,承办法官又奔赴当事人家里,帮助他们完成分家工作,最终,经过两个月时间,案件结束。
这次案件调解,不仅节省了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时间、精力等成本,而且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更挽救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产生了积极良好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