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对于利益,每个人都会趋之若鹜,但在获利的同时,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不然一定会惹祸上身的。
正如本案中的房产女销售孙婷婷(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为讨好客户,全力配合客户要求,却因对方不良嗜好而殒命。
客户究竟有何要求?究竟有何不良嗜好?是道德的泯灭,还是人性的沉沦呢?欢迎大家与笔者一同走进今天的案件。
孙婷婷,广东省某售楼部的一名女销售,之所以做房地产这一行,就是为了赚取高额的提成,梦想着有朝一日,也可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不久前,公司来了一位同事菲菲,她的到来结束了孙婷婷的辉煌时代。由于菲菲的销售额创了公司的新高,因此经理非常重视她。
因为销售业绩出色,菲菲入围了销售总监的候选名单。公司定了一个销售额,名单里的人谁先完成,这个位置就是谁的。
靠着这种手段,孙婷婷接连签下了两单。吃到甜头的她更加放得开了,她觉得跟钱比起来,所谓的自尊、贞洁都不值得一提。
若是这一单如果签成了,孙婷婷总监的位置就是板上钉钉,因此孙婷婷频繁去找,跟他介绍楼盘。
看孙婷婷长得漂亮,就提出了要和她发生不可描述之事的要求,孙婷婷看上钩了,就开始引出来合同的事情。
见对方提出要求,刚好自己也有买房需求,便欣然同意了对方要求。经过二人商议后,决定于2014年7月6日,一同前往宾馆。
之后,草草的处理了一下现场,并匆匆逃离案发宾馆。次日,清洁工在房间内发现了孙婷婷的尸体,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孙婷婷为了讨好客户,为了所谓的业绩,不惜用身体去做筹码。由于的不良嗜好,让她为此送上了性命。
为自己的兽欲付出了法律的代价,通过本案,希望大家可以树立正确的三观,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踏踏实实工作,靠自己的实力赢得尊重。